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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儲匯] 未成年開戶(無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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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1094所指的父母"不能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 指的是例如父母受監護宣告且登記有案這類事實不能. 而非父母在國外或者入監服刑這類形式不能. 上述案例情況並不適用這法條. 況且真想改定監護人,須向法院申請,曠日費時,. 拿到法院判決確定書後,再向戶政機關為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人之登記. 才
(還有18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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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推文了. 不過還是貼一下法條. 民法第 1094 條. 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或父母死亡而無遺囑指. 定監護人,或遺囑指定之監護人拒絕就職時,依下列順序定其監護人:. 一、與未成年人同居之祖父母。. 二、與未成年人同居之兄姊。. 三、不與未成年人同居之祖父母。. 前項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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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PO. 有個朋友,未滿20歲. 因為工作原因需要開立郵局戶頭. 但他有幾個跟開戶衝突的點. 1.未滿二十歲,無法自行開戶. 2.監護人是爸爸,但爸爸目前正在服刑中. 爸爸與媽媽已離婚,所以就不用提媽媽了. 3.家中只有奶奶,但好像不能以奶奶為監護人來開戶. 請問,這樣還能開戶嗎?. 還是有什麼手續
(還有96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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