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務] 向郵務稽查投訴的問題+公開致謝
我遇到的狀況有點難以敘述,小弟我盡量敘述好一點
是這樣的,小弟於6/9及6/13兩天,遇到掛號郵件的問題,問題內容後詳
於是寫信向前台南市成功路郵局郵務稽查的黃O福先生詢問
但在偶然情況下得知,黃先生已經調往他處了
而我信件地址寫的仍是台南成功路郵局。又多虧該部人員,
幫我把信件轉到黃先生任職之處,黃先生於今早07:50回電給小弟
告知小弟,已把我的信再轉回給台南成功路郵局的郵務稽查
黃先生此熱忱之舉,小弟實為感謝,特此撰文致謝
但小弟在此板搜尋「郵務稽查」的標題,大部分內容都是相當負面的
很多人對郵務稽查的評價相當的差,於是讓小弟開始擔心敝人的投訴或詢問是否找錯人了
是否可跳過郵務稽查,向更上層的單位反映?
至於我遇到的問題如下
小弟是大樓管理員
在6/9與6/13兩天,掛號均由平信郵務士送來,其中有送達證書與掛號回執聯
平信郵務士把平信與掛號放著就走,而平信郵務士無權限收回掛號回執聯與送達證書
我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是這樣的話,為何此類信件又要交給平信郵務士投遞呢
就算先放著好了,小弟也無法得知什麼時候郵務士會來收回
且先不論13日那天的送達證書,光是9日那天的掛號回執聯,到剛剛才收走
事隔六天,已讓小弟產生郵務士是否對此類回執或送達證書置之不理的感覺
而此類信件,理應由郵務士自己記錄何時應收回
如不必收回,應告知一聲,避免讓小弟留也不是,不留也不是
而「掛號郵件簽收清單」,小弟也遇到同樣問題,此清單一式兩份
其中一張交給管理員留底,一張蓋完大樓章交給郵差
而無論是清單、送達證書、掛號回執聯,小弟覺得就算暫放+由掛號郵務士收回
也應由郵務士主動向小弟索取,反而小弟還得當面提醒收回才收回
否則真的會讓人覺得郵局方面並不重視此類應收回之物品
是的,以「互相」的角度來講,小弟提醒一下也不會掉一根毛,做人也不必這麼小氣
大家當下彼此留個意,等同於斬斷後續很多的麻煩
但如果有一天非小弟執勤,而是新進同仁,對此不熟悉,把那三個東西丟掉了
這責任歸屬就有得鬧了
講更誇張一點,要是有別處的管理員,稍知情事又心存惡意,故意給郵務士製造麻煩
該交給郵務士的東西全部丟掉、辯稱沒有交接,那情況我無法想像了
基於以上,小弟才產生致信予郵務稽查的念頭,也與大家分享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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