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郵務] 郵資不足 及 查無此人

看板Post作者 (◎ ω ◎)時間11年前 (2014/05/11 21:19),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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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結論 若郵差按規定來 你是佔不到便宜的 但現實是.....郵差信太多 無法逐一檢查 或是超時工作(新手郵差一天上班17小時很正常)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10717/33533981/ 或是賭爛被逼迫放棄加班費不想收欠資 (把住戶叫出來收錢還要解釋很花時間)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506/34208862/ 有些郵差不管有沒有欠資就直接投遞 所以你的作法行的通 ※ 引述《Lavchi (拉維奇)》之銘言: : 想到一些郵局可以不用付錢寄信的幾個 bug : 想問底下兩種情況郵局會如何處理? : 1. 郵資不足情況 : 上網查大多數都是說依然會寄過去,但會請收信人補郵資 : 想問 : 1.1 如果收信人不願意付郵資的話,那會發生什麼事? : 是會退回給寄信人嗎? 轉而向寄件人收取,若寄件人也不願給付則作"無著郵件"處理 : 1.2 同上,如果我想寄信給 A,但我把寄信人寫 A,收信人寫我自己 : 幾天後郵差寄給我了 但我說我不願意補郵資 : 這樣不就退回給 A 的意思? (變相寄信給 A 的意思?) 同上 寄件收件要有一方付錢 沒付錢就作無著處理 : 2. 查無此住址 : 上網查到的是說當查無此住址時會退回去 : 想問 : 2.1 如果我想寄信給 B,寄信人我寫 B 的住址 : 然後收信人我隨便寫不存在的住址,例如寫台北市八卦村、西斯路 5566 號 : 郵差發現找不到此地址,便會退回給寄信人 (也就是當初我寫的 B) : 等於變相寄信給 B 的意思嗎? 是的 不過這有風險 若B的地址有寫錯 就會無法退回變成無著 : 2.2 同上,如果退回需要收費,那怎麼知道要收多少錢? : 是看從哪個郵筒 (地區) 蓋郵戳 : 然後計算從退回的郵局到退回地址的距離費用嗎? 信函(5元)和明信片退回不另收費 印刷品(3.5元)和包裹退回還要再收一次費用(與寄出時相同費用) : 2.3 同上,如果退回真的要收費,費用跟真正寄出費用比較呢? : 例如從嘉義 "寄信" 到台北 : 例如從嘉義 "退回" 到台北 : 哪個比較便宜? 還是一樣? (可能平信與包裹不同) : 如果退回比較便宜,那是不是可以用這招少支出費用? 同2.2 費用一樣 真要減少費用是廠商與大賣場(家X福,全X,愛X,大X發)長期大量寄送才有辦法做到 因此才會有立委質疑中華郵政做虧本生意,有圖利財團嫌疑 管碧玲揭露郵費折讓黑箱造成中華郵政連年虧損 http://www.youtube.com/watch?v=8KfrCxUmj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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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23:27, , 1F
而且郵局是獨大 上通就被搞倒了
05/20 23:27, 1F
文章代碼(AID): #1JRtZIh5 (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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