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務] 郵資不足 及 查無此人
想到一些郵局可以不用付錢寄信的幾個 bug
想問底下兩種情況郵局會如何處理?
1. 郵資不足情況
上網查大多數都是說依然會寄過去,但會請收信人補郵資
想問
1.1 如果收信人不願意付郵資的話,那會發生什麼事?
是會退回給寄信人嗎?
1.2 同上,如果我想寄信給 A,但我把寄信人寫 A,收信人寫我自己
幾天後郵差寄給我了 但我說我不願意補郵資
這樣不就退回給 A 的意思? (變相寄信給 A 的意思?)
2. 查無此住址
上網查到的是說當查無此住址時會退回去
想問
2.1 如果我想寄信給 B,寄信人我寫 B 的住址
然後收信人我隨便寫不存在的住址,例如寫台北市八卦村、西斯路 5566 號
郵差發現找不到此地址,便會退回給寄信人 (也就是當初我寫的 B)
等於變相寄信給 B 的意思嗎?
2.2 同上,如果退回需要收費,那怎麼知道要收多少錢?
是看從哪個郵筒 (地區) 蓋郵戳
然後計算從退回的郵局到退回地址的距離費用嗎?
2.3 同上,如果退回真的要收費,費用跟真正寄出費用比較呢?
例如從嘉義 "寄信" 到台北
例如從嘉義 "退回" 到台北
哪個比較便宜? 還是一樣? (可能平信與包裹不同)
如果退回比較便宜,那是不是可以用這招少支出費用?
當然沒必要省這幾塊去搞得這麼麻煩 XD
單純好奇問題的答案而已
先謝謝知道答案的大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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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上妳,就等於
愛上了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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