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內部] 想回南部
依據人事處99.4.1回覆如下:
1. 請參閱本公司(一)94.6.14人字第0941301618號(人通第1883號)函。(二)97.6.4人字第
0971300360號函。
2. 查上一(二)函略以,現職從業人員以現職員工身份參加從業人員甄試錄取,其僱用方
式得免辦辭職手續,以「職階改僱」辨理所錄取職階之僱用及支薪,並自報到之日起試用
6個月。考核年度中辦理職階改僱且1至12月皆在職者,其年度考核比照轉調人員方式,以
年終正式進用之新職階併計原職階辦理年度考核,年終尚在試用中未正式進用者則不得辦
理年度考核。
3. 另查上一(一)函附從業人員考核要點第4點第2項規定,從業人員考核甲、乙上或乙下
者,當年度應否晉級,由經理部門視公司年度營運及公司財力提報董事會核定。
4. 準此,從業人員倘符合上開規定者,自得辦理年度考核晉薪1級,尚不致發生不公情形
。
不過(二)號函找不到本文,照這回答是以考用薪級計算,但可以少一年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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