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偽印領走99萬 判郵局全賠
※ 引述《purplonq (purplonq)》之銘言:
: http://tinyurl.com/7aq5x3e
: 〔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去年5月,屏東縣枋寮鄉莊姓老翁因為印章不見,到
: 郵局變更印鑑並換新存簿,不料行員卻還給他另一名老人的存簿,巧合的是,隔天一名不
: 明男子竟持莊翁的存簿和盜刻印章,用莊翁的新密碼在高雄、台南兩地3家郵局盜領99萬
: 元,莊翁怒告郵局未盡查證之責,台北地院昨判決中華郵政應負全責,判賠99萬;可上訴
: 。
: 判決指出,去年5月6日莊某到枋寮水底寮郵局辦理印鑑變更、換領存簿,行員告訴他,換
: 印章當天不能領錢,因隔天是週末,莊翁週一再去領錢時,行員才發現存簿非莊翁的。
: 行員再追查才發現,5月7日星期六上午,有人用莊翁的存簿在高雄鳳山、台南市3家假日
: 有營業的郵局,先後提領29萬、32萬、38萬;莊翁立刻報警,但迄今仍未破案。
: 莊翁的子女認為三間郵局都沒看出領款印章和印鑑不相符,且每次都異常提領2、30萬元
: 鉅款,行員卻都未要求提款者出示身分證,認為郵局未盡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
這件事情如我之前"推文"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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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FrMjER- (Post) [ptt.cc] [儲匯] 戶名問題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ost/M.1339386702.A.6FE.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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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該文部分推文(非針對該個案,而是就"整體面"來說):
推 AHJKL:的確銀行連一個字都不能錯,就算是簡體異體都一樣 06/11 20:19
推 yojne:推樓上~有時候客人寫簡字,都還要再確認。有時候真的會想白 06/11 20:22
→ yojne:木打簡字下去。真的打得出來啊~Xb 06/11 20:22
→ AHJKL:沒事就沒事,但如果被詐騙,對方可主張為何我寫簡體您打繁體 06/11 20:25
→ AHJKL:致使其最後一道防線被騙,被騙就想辦法硬賴,拿回多少是多少 06/11 20:26
推 yojne:對齁,而且現在還牽扯到個資法。= =" 06/11 20:27
→ yojne:不過叫客人改他們又不爽,放大絕:以前就可以啊啊啊!!! 06/11 20:28
→ AHJKL:的確,但可在上面註明"繁體"全名,並在旁邊簽名 06/11 20:34
→ AHJKL:有很多案例是客戶自己被詐騙,但是心有不甘,拿隻字片語硬 06/11 20:35
→ AHJKL:賴給窗口,希望得到賠償(有些客戶的心態能凹多少就多少) 06/11 20:35
推 yojne:了解,以後會多加注意。 06/11 20:35
推 AHJKL:舉例說如"關懷表",被騙就說你沒關懷他(客戶:關懷表拿出來) 06/11 20:36
→ AHJKL:網路郵局被詐騙,就說窗口沒詳盡告知義務、或程式有問題 06/11 20:37
推 AHJKL:所以3萬塊以上,關懷表一定要寫,無論是否熟客、公司、.... 06/11 20:38
→ AHJKL:掛失存簿,提款卡被領走,就說窗口沒有全掛失 06/11 20:40
→ AHJKL:換密碼雖然現今本局不用印身份證,但是換完馬上領90萬,您要 06/11 20:41
→ AHJKL:不要印身份證+簽名蓋章?(萬一......?) 06/11 20:41
→ AHJKL:有人說他不會寫字要換印章,叫服務台幫他寫,全部文字都不是 06/11 20:42
→ AHJKL:他寫的,就要換印章(裡面還有幾十萬~上百萬),到底怎麼辦? 06/11 20:42
→ AHJKL:雖然有印身份證,但萬一隔半年有人來舉證他的存簿被領光, 06/11 20:43
→ AHJKL:怎麼調監視器檔案?(上述個案改為掛失更印) 06/11 20:44
推 AHJKL:難道拿到身份證,並說不會寫字(中老年人或婦女以上),不加強 06/11 20:45
→ AHJKL:監控,憑 新顆的印章+可能路邊撿到的身份證(中老年人婦女又 06/11 20:46
→ AHJKL:長的很像),裡面又有數十萬至百萬,您不加強監控就要讓他 06/11 20:46
推 yojne:我們代寫都有在注意,會留簽名給他簽。 06/11 20:46
→ AHJKL:補副更印了嗎?筆跡翻出來全部都不是他的字 06/11 20:47
→ yojne:版大都可以回一篇文啦~XD乾脆整理起來蓋個M~ 06/11 20:48
→ AHJKL:以上的問題好好想一下,現今窗口老經驗退很快,已經是新人 06/11 20:48
→ AHJKL:再教新人的情況了,功夫雖夠,但是經驗沒傳承,很容易出錯 06/11 20:49
→ AHJKL:有些新人(4年以內)又很自我,以為自己說的都是對的, 06/11 20:50
→ AHJKL:規章不會把詐騙手法給傳承的,就算規章都做,出事也沒代表 06/11 20:51
→ AHJKL:自己能夠脫身,唯有小心以對(金額越高越要小心),已善盡善良 06/11 20:51
→ AHJKL:管理人義務者,就可以免責,否則對方一旦告您,就算規定都做 06/11 20:52
→ AHJKL:,光以前的法院例子就可以搞垮您。 06/11 20:53
→ AHJKL: 做(上4行更正) 06/11 20:54
→ AHJKL:yojne大,不會寫字即是不會簽名,上述的例子要怎麼樣才能善 06/11 20:56
→ AHJKL:盡善良管理人義務,免責脫身,好好想一下。 06/11 20:57
→ AHJKL:就算出事了(沒出事是最好,但萬一20年才遇到一次),我也能沒 06/11 20:57
→ AHJKL:事~? 06/11 20:58
的確,有些窗口可能從做到退休(20~30年)沒事就沒事,但萬一20年就碰到一次,
光這一次就可以搞垮您。
不要以為很多人多年沒遇到就代表自己遇不到,一次不小心就如同這個新聞,
您以為郵局會幫您陪這99萬嗎?
只有6個人要賠99萬,那就是被領錢的3個經辦和3個主管(有蓋章的)
客戶提告,錯在窗口窗口要賠,若是金額太大就要上法院,郵局只會幫您打官司。
一旦敗訴,郵局規定已經規定好了,您自己本身沒注意,就要負責。
不單賠錢,還走法院曠日廢時,耗費精神,想想看這是一年多前的事了,還只是一審而已
。到定讞你覺得要什麼時候?
如我上月推文所說,因為現今大量招考從業,很多地方已經是從業在教從業的情況了,
新從業都很優秀,學的也很快,可能1~2年功夫就不錯了。
但是老師傅的經驗卻沒有傳承到。(如陳惠澤大哥的防詐經驗)
老師傅的經驗不會寫在規章裡,不要以為只要完全按照規章作就沒事。
一旦出事(如上述這個案例),只要遇到一次就可以搞垮您。
郵局規章的規定只是"最低標準"而已(給稽核看的),窗口最重要的是保護自己!
因為出了事沒人會保護您,若遇到會推託的主管那就更糟了。
(長官暗地裡叫你自行理賠,若上法院郵局只會幫您打官司 但若是您自己本身沒注意,
就要負全責)
怎樣才能保護自己,像遇到重要的,如"更印密、補副、領大額錢、約定帳戶....."等
就要特別小心,身份證資料等除了"簽名還要蓋章"(如要保書一樣雙重確認),
並詳加核對"身份證相片"是否為本人(有些歐巴桑都長的很像,尤其是父子兄弟姊妹,
就要注意年齡與外表年紀是否吻合,我就有查過假裝代替著)
9028要選對存簿或定期...,還要"探口風"(窗口話術,這就要憑經驗傳承+憑感覺)
"有些"老人家,一旦被騙,其"有些"年輕的家人就要來找窗口算帳了,
懷疑是窗口的問題等等,這時就要舉證、調資料。
只要證明窗口已完全符合規章,並善盡善良管理人注意,
就算遇到事情(遇到事情是難免的),我也會沒事。
因為我已經"完全符合規章,並善盡善良管理人注意"
那麼怎樣才算是善盡善良管理人注意呢?
如上述推文"老人家不會寫字"(很多老人不會寫字喔,又有健忘症)的案例,
萬一就剛好遇到其被詐騙呢?
(其被騙心有不甘,來賴窗口審核不週、未善盡善良人義務)。
不要以為您完全按照規章就沒事,這只僅能代表您"郵局內規"沒事而已,
不代表您能從事件脫身。
只有"善盡善良管理人注意",才能免責(就算告我,我已善盡善良管理人注意也會沒事)
: 中華郵政答辯,依洗錢交易申報辦法,單筆提領超過50萬元,才須與提款人確認身分;郵
: 局否認發錯存簿,且只有莊翁才知道提款密碼,認為是莊翁把存摺、密碼交給別人;莊翁
: 則堅稱把存摺放家中、印章都未離身,雙方各說各話。
: 北院將印鑑與盜刻印章的印文送刑事局、調查局比對鑑定,兩個結果都顯示盜領的印章與
: 印鑑不符,認定中華郵政既咬定是莊翁把存簿和密碼交給他人,卻又無法舉證,也未向法
: 院聲請調查證據,判決郵局應負起全部的賠償責任。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到底是為什麼盜領的人可以這麼簡單就領到錢呢?
: 密碼錯三次就會鎖住,三次內要猜到四個字的密碼也沒那麼容易吧?
: 況且給錯簿子也還蠻扯的....搞不好是被金光黨偷換走
: 密碼也被騙走然後盜刻印章。
: 不過就算這樣郵局印章對錯還是有責任就是~
只要印章錯誤,郵局就是錯,
這法官的判決是對的,
只有6個人要賠99萬,那就是被領錢的3個經辦和3個主管(有蓋章的)
賠錢是既定事實。
現在郵局要舉證的是,老翁有沒有交付存摺、密碼給別人,或者是掉在路上被撿走。
密碼老翁也有可能寫在簿子上(要部分承擔責任),這點是郵局將來要反駁的重點。
但是曾經有案例,法院只承認"印章"原則,密碼是郵局內部的規定,有些銀行並沒有喔.
曾經也有判例,印章即使肉眼難以辨識,但送鑑定是錯誤的,也是敗訴的案例。
所以說,窗口真的要多小心。
內部規定是"最基本"的,我看過很多10年以上老經驗的,大多有自己的做事風格,
比內規還要"嚴謹許多",因為出了事是自己要負責。(指望郵局?)
但嚴謹也不要嚴謹過了度,客戶明明這樣就可以辦理,您硬要他多拿出另外一種證件等等
,這樣也是不可以的,您可以嚴謹,但若規定這樣就可以,還是要讓客戶來辦理,此時你
可以各種方式外加核對,如簽名+蓋章、郵差掛號習慣的不會簽名沒印章來蓋指印等、或
銀行方式的徵信(探口風詢問電話住址身份證號是否倒背如流、言情是否慌張等等),多加
確認(外加9028)並提醒要小心詐騙(說如有事要自行負責喔),就可以了。(我已善盡善良
管理人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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