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郵務] 關於易碎物品

看板Post作者 (Davie)時間15年前 (2010/07/11 12:43),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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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PM (豐弟)》之銘言: : 我週四在郵務窗口實習時也碰到一位寄包裹內含液體的 : 我的前輩很委婉的告訴該位客人 不能收 : 因為裡面有液體(郵件處理規章裡似乎也有規定) : 尤其寄達地是頗為龜毛的國家 有被退回的風險 : 客人也是表示理解 然後將小瓶子裡的液體倒掉後再重包 : 個人認為郵務真的是很複雜呢...(也有可能是自己只站過一次郵務吧?) 郵件處理規則第37條是這樣規定的 下列文件或物品,禁止交寄: 一、物品之性質或其封裝有傷害郵政服務人員或污損郵件或郵政設備之虞者。 (其他條文省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0.44.47

07/11 13:15, , 1F
所以手邊要放法條 以便讓客人查閱...XD
07/11 13:15, 1F

07/11 16:37, , 2F
這些資訊"用郵手冊"上面就有寫了喔!局裡應該都有用郵手冊
07/11 16:37, 2F
文章代碼(AID): #1CEKlNvR (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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