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申訴CrossStrait板主weller處理板務不當
※ 引述《weller (weller)》之銘言:
: 原文還在,兩岸版#1Bvaz2Hu,
: 即使刪了,也會備份在精華區刪文欄, 沒有"死無對証"之嫌
: 就是因為你說的"無恥"是用了條件假設的,
: 所以俺才沒給你正式判罰
: 不過這一部分存在了隱含的情緒挑舋在內,不可助長。
恩 在晶華區有 我收回死無對證之指控。
那請問weller版主您自己的 "數典忘祖" 是不是 "隱含的情緒挑舋" ?
這樣的差別對待是否有雙重標準之嫌?
: 而且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分了兩段遠遠的, 俺只看到“這就是無恥”
: 屬于無法量化但潛在有害的部分,所以給你個非正式的口頭提醒。
: 至于指謂不明嘛?
: 那是因為K版友自己插隊後要誤會的,
: 但其實我估計他也知道不是跟他說的,找個由頭而已吧?看近兩月前的事都翻出來了。XD
: 只要你知道俺提醒你就好了。
我認為版主執意以推文行使版主職權後遭到誤會
(甚至在該篇中僅使用"樓樓上"一詞 連ID都無指稱)
然後再歸咎於其他版友"愛插隊"
是完全不負責任的表現
另外,我上文所提
我個人認為 "非正式判罰" 不等於可以使用 "非正式公告" 。如果weller版主的
"善意提醒" 可以包含 "再有此行為則水桶" 的內容,則明顯屬小組長所言 "影
響特定使用者發言權的言論",因此需要以專文的方式發表。基於這樣的理由,
weller版主您非正式的 "善意提醒" 在版主對於不適當言論有相當主觀判斷權力
的制度脈絡下,已經明顯逾越了版主/板友之間的角色分界。況乎weller版主於
原本之文章中曾推文表示若對此警告有所不滿則可至組務申訴,意照這樣的發言
來看weller版主既認定此警告乃其確實行使版主權力之表現(可被申訴),卻又執
意認為此屬 "非正式提醒" ,在我個人看來難免會有濫用職權之耳語。
此段您沒有任何回應。
: 而俺說的你可以來小組版,是針對你說的"我如果要申訴去哪裡"
: 對版主的申訴可不就是來這裡嘛~
所以您也認為您正在以版主身分行使版主職權,所以我可以對您進行申訴
那麼您就應當正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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