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kmt板執法標準問題
看板PoliticLaw作者issuperchild (issuperchild)時間16年前 (2008/02/21 14:21)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 0人參與討論串10/18 (看更多)
※ 引述《dannyxx (沙漠之狐)》之銘言:
: 因為你讓我感覺非要有人難看不可,然後排除了其他可溝通解決的可能性
: 其實我覺得若過於羅生門各說各話,我並不介意公開全部信件
如果組務認為有必要的話
我亦不反對公開全部信件
: : 根據駁回檢舉的公告第4點
: : 並不是要我說明相似之處
: 那就現在這裡說明吧
: 請先證明你提出的檢舉確有同性質,卻被否決
: "個人想法即構成誹謗"這個認知點 既然你承認有可能是出於你曲解的詮釋
: 因此,你基於曲解的而產生的理據,引伸出來的檢舉亦同樣不恰當
: 那麼,你自已是否應再考慮你原本提出之檢舉有其合理性及其同質性?
: 然後再請板工處理會比較好?
根據該判例
1.「特務」一詞被明確標示,非第二行整段文字
2.該段文字提到特務是用「適合」來做敘述
3.特務非指不名譽職業或辱罵的言詞
4.判決的板主z不針對我的疑慮表示說法
故我針對該判例提出詮釋
認為若因「適合當特務」這類個人想法
可以被以蓄意毀謗看待
所以提出的檢舉亦為他人的想法意見
但內容包含比「特務」更具「辱罵」、「不實言論」等字眼
請不要忽略我檢舉內容的後面說明
僅僅用我是因為曲解判例當作評斷依據
就完全否決檢舉的可能違規事實
: : 然後說這條板規有修正的必要
: 修正板規是我跟z板主得出的共識,當初向你提及時你不表示接受,
: 你堅持除非z板主親自公開承認錯誤,
: 否則便只有組務申訴一途,我亦無可奈何
: 那只好據理力爭了
我並非這樣堅持
我當時提出的想法是
如果板主覺得該判決有過當
那就由當事人公告承認並更正
如果不覺不妥
那我會依此判例提出其他檢舉應比照辦理
如果檢舉被駁回
我即成為當事者
便能在組務提出申訴
並非你所述的我堅持一定要人承認錯誤
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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