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KMT板Vicky1016板主請注意

看板PoliticLaw作者 (神經病)時間17年前 (2006/10/24 11:0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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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erpens (:))》之銘言: : 呃..我覺得既然此事很嚴重 : 且寫了「上站後要立刻撤銷劣文」否則要撤換 : 那是否應該寄信到版主信箱比較能確保版主有看到此消息? : 畢竟上站..不代表他一定會到此或kmt版上瀏覽啊 @@ 板主本就有義務觀看自己看板及組務看板 而且我雖要求板主在上站後立即處理這件事,但也怕板主突然有事而好幾天未上站 因此還在公告後面補了句若板主一週內未處理,我會代為申請,這也等於給了一個期限 如此一來我不認為還有必要繼續通知板主 -- 我...喜歡過你唷y^_^y 但是...請不要再出現在我夢裏了 夢見你讓我真的覺得很幸福 可是...夢裏多幸福,醒來之後就多孤獨 不過,還是要謝謝那段日子你給我的笑容跟謝謝你給我這場好夢 別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8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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