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KMT板Vicky1016板主請注意

看板PoliticLaw作者 (:))時間17年前 (2006/10/23 14:5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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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amaidiot (神經病)》之銘言: : 閣下未先要求使用者停止討論並告知對方若堅持繼續就會被設劣文之做法已牴觸小組規範 : 麻煩閣下盡速到BM板向站方申請撤銷bigjohnny的劣文紀錄 : 設劣文不是不可,但該照應有的程序走 : 先前閣下在8月20號已犯了一次錯,昨天處理bigjohnny的文章時又如此 : 我不希望有第三個類似的案子出現 : 請注意下面的藍色文字,這是我對您的警告及最後通告 : 如果您不遵守,我會暫時將您的板主職位撤掉 呃..我覺得既然此事很嚴重 且寫了「上站後要立刻撤銷劣文」否則要撤換 那是否應該寄信到版主信箱比較能確保版主有看到此消息? 畢竟上站..不代表他一定會到此或kmt版上瀏覽啊 @@ : 1 這種事不可以有第三次 : 2 請在上站後立刻到BM板向站方申請撤銷劣文 : 3 請在申請後到政治小組組務板向我報告您已申請撤銷劣文處分 : 為了預防您沒注意到組務板的文章 : 本公告將在發出後轉貼到KMT板 : --- : 若一周內V板主未上線,我會到BM板代為申請撤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211.17.61 ※ 編輯: serpens 來自: 218.211.17.61 (10/23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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