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待廢看板

看板PoliticLaw作者 (湯尼狗:團結真有力!)時間18年前 (2006/02/23 18:1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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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eader (讀者)》之銘言: : 所以看起來政治人物看板相當不容易廢除,因為既是著名政治人物,就 : 有其政治生命,在其政治生命結束前,都會有相當數量的支持者。 : 那麼可否開放政治人物看板申請? : 否則既不能廢板又不能開板,就讓少數特定政治人物長久享有特別待遇, : 這樣子實在是相當不合理。 : 此一不合理狀況已持續相當長的時間,卻一直沒有改變。 : 如果是為了門檻太低的問題,政治人物看板的申請門檻特別提高也可行。 關於此點,小弟擬附議之。 是否請小組長思考一下,未來的政治人物版面要走哪一條: (一)政治人物版朝廢除的方向走。 (二)政治人物版朝存續的方向走。 若是目前是要走第一條政策,那麼,除了禁止政治人物版面新開版, 那麼對於現有的政治人物版面,又應該採取什麼樣的新做法? 現在小組長所採行的政策,是不許新政治人物版開版, 但是對於舊有的版面則是放任其存在。 除非發生某些特殊狀況, 否則既存的政治人物版面,例如扁版、昌版、廷版似乎是可以繼續存在。 但是,其實這樣的做法卻產生了相當程度的不公平。 誠如reader所說的,「少數特定政治人物長久享有特別待遇」。 比較妥當的做法,是不是請小組長可以敦請各政治人物版, 在一年內提出改版計畫?(一年的時間應該不會太倉促才是?) 今年是2006,請在2007年之前提出一套改版的計畫, 對於未來版面的走向與治版方針作出一個新的規劃。 也就是:強制各個政治人物版面必須要作一個改革與創新,提出未來的版面轉型願景。 否則,提不出新願景的政治人物版面,無法轉型的版面,一年之後將被強制廢版。 是否這樣的作法比較公平? 既然現在的政策是不希望政治人物版存在, 那麼應該作法上要雙管齊下。 對於新的,不許再開版, 對於舊的,強制要轉型。 否則,對於舊有的版面,只因為其開版較早,便可以長久享有存續之特權, 似乎不符合公平的理念。 以上,簡單呼應一下reader的想法,也請小組長思考一下。 敬請大安。 -- 我怕浪費 情緒的錯覺 討厭自己像刺蝟 小心的防備 我很反對 為失戀掉眼淚 唉呀呀呀 離你遠一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3.202.1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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