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a-bian版版主taligent縱容犯規,包庇版ꔠ…

看板PoliticLaw作者 (37.5度的愛情)時間18年前 (2005/09/09 09:4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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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之銘言: : ※ 引述《TigerKick (大台灣合眾國及東南中國)》之銘言: : : taligent: 第三、這則推文並沒有針對任何人,稱不上人身攻擊 : : 您到底想說中國人不是人, 還是說您是屬于少數人? : 之前已經把『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來龍去脈講解過 : 連年代都給了 : 原 po 的那篇文章所有內容都是沒有根據的亂扯 : 根本不可能發生的事情 : 你到底還要爭什麼? 對不起 再打擾一下 看了相關的討論 W與T大的回文是否意旨 1. 華人=Chink 2. 歷史事實的轉述,並不違反版規 3. 種族歧視字眼可以在扁版出現,並不違反版規 4. 沒有指出"特定人士""特定團體"的推文,即便許多人反感, 也不算是違反版規 是否可以特別針對第二點解釋一下, 因為 如果第二點成立 很多罵人的話,我都可以用在扁版了 除了違反下列版規外,我都可以拿來罵人 8.中國版友來討論很好,但是基於互相尊重的立場, 凡是以暴力恐嚇、不尊重臺灣主體性、把臺灣視為中國的一部分者, ※ 編輯: mdm 來自: 220.136.164.247 (09/09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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