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a-bian版版主taligent縱容犯規,包庇版ꔠ…
※ 引述《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之銘言:
: 貼這樣的文字會不會被處罰,是看上下文來決定,又不是英語
: 九百句型,套上了就照著用喔。
: 舉兩個簡單的例子,以前英國有個人稱呼一位貴族女士是豬,
: 被告上法庭,法官要他以後不能再這樣做,他就問法官
: 「那我能否稱呼一隻豬為女士呢?」
: 「這倒是沒問題。」
: 於是他就轉身稱呼向那位女士鞠躬,同時說「女士,日安。」
: 如果這種情況發生在扁板,那位先生就是人身攻擊。
: 同樣的,兩個黑人彼此見面打招呼,黑人A說
: 「嗨,Nigger!」
: 難道我們要認定黑人A歧視黑人B嗎?
: 關鍵是前後文引申的含義,而不是套用某種句型就是人身攻擊
: 或是髒話或是恨板文。
對不起 差個話
不想以後突然被判水桶
如果像W大一樣
只出現一行推文
而沒有其他的上下文
而內容如下
"某些網友比狗還不如"
"某些網友比豬還不如"
這樣也算是安全過關嗎?
"豬"和"狗"並非指負面形象
"網友"並非指特定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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