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CrossStrait 版 版主辭職

看板PoliticLaw作者 (抗議倫敦奧運不打棒球!)時間19年前 (2005/09/02 10:5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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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aboosh (大王椰)》之銘言: : 1 辭職原因 : 無法接受小組長要我調整LovingTaiwan一案 判決的理由 : 忽略仿效效應造成的效果 . 見樹卻不見林 , 由此組長判決可見微知著 : 判斷往後已經難以做事 . 再看板面上kmt版主一案 托至今日 : 還無法判決, 懷疑其處理能力 , 在該組長回復的文章中 : 也不難看到情緒性的言論 : 而前組長以前對此處理的態度都是尊重各版主的裁量 : 盡量不干預過深 , 也了解各版面有其各自的屬性 : 而新組長似乎抓不住政治群組的特性 或許該詢問前組長的一些意見? : 再對應其上任時的感言 尊重各版面版主的自治權 實為一諷刺 : 至於臨時人選 建議可由totorro接任 : 在下我對於兩岸版的服務就到今日 我知道在這個時間點跳出來講話是不好的. 不過, 因為我的申訴的案子, 是這件事情的導火線. 所以出來說話. 如果組務認為不妥, 請刪除這一篇. 不過刪除前, 請組務把全文全部看完後確認不妥再刪除. 一, baboosh對體制上認同反覆的問題 我想這個問題應該不在組務, 問題應該在於版主的心態, 服務態度與管版的方法. 我在前面的那一篇第二次答辯裡頭就說了, 對版規不熟, 卻又擔任版主, 解決這個難題的最好的三個方法: 1) 辭職下台. 2) 把版規讀熟. 3) 廢掉那一套你根本沒有能力操作的版規. 如果有心要把版面管好, 真的有服務版友的熱忱, 那應該要走第二或第三條路. 而不是在發生爭議後, 面對申訴, 事前說願意踏進一個"兩邊都願意接受組務的判斷"的地方, 在事後對於組務的判斷卻又不能接受. 然後丟出一個辭呈, 理由竟是以攻擊組務為核心. 這樣做當然是不妥當的, 而且這樣做似乎邏輯上不通. 一如我之前說的, baboosh管理版面, 邏輯上常常無法前後一貫. 既然要到PoliticLaw來答辯, 意思就是雙方都願意接受大家認定的"公正的第三者"的仲裁. 當你選擇踏進這裡答辯的那一刻, 就代表你已經願意接受這個體制. 你也應該有風度, 有擔當來接受萬一你被認為做得不對, 被糾正的風險 這不但是政治群組理的規定, 同時baboosh在八月三十一日, 發表在兩國版上的文章也說了: "基本上此案我已經定案了 如果你還是不滿意 雖然不希望這樣子 不過還請移駕到組務版吧 由小組長來決定此判決" 為什麼踏進PoliticLaw之前, 自己說願意由小組長來決定此判決, 但是當組務判斷以後, 結果不如己意, 就悍然拒絕接受, 自己說的話都可以推翻? 同時還要對當初大家認為彼此可以接受的"公正的第三者" 批評為"懷疑其處理能力""在該組長回復的文章中也不難看到情緒性的言論" 難道小組長的處理能力好或不好, 是要以判決合不合baboosh當初預想的結果為主嘛?? PoliticLaw這裡本來就是保障使用者權利的地方, 大家在這個機制下運作, 申訴贏了, 贏的人很高興, 輸的人可以選擇接受或是繼續上訴. 這就是遊戲規則啊. 網路虛擬的社會是這樣, 現實社會何嘗不是如此? 為什麼身為版主, 之前以為組務會認為你對, 所以你叫使用者來這裡申訴, 等到組務說你的處置 "似乎嚴重了些", 還說"麻煩baboosh兄考慮調整判決"(這樣含蓄而客氣禮貌的用語) 只因為結果不合baboosh原先的設想, baboosh就要憤而攻擊這個體制下的人, 甚至把這整個體制都要顛覆. 連大家認為可以接受的"公正的第三者"都要把他抹黑. 實在真的很沒有運動家精神! 難道在現實社會裡, 產生爭議, 找了國際刑事鑑定專家來, 鑑定結果不如你意, 你就要說那個專家是專業有問題? 難道在現實社會裡, 產生爭議, 去法院提起訴訟了, 判決結果不如你意, 你就要說法院的法官處理能力有問題? 如果這樣, 是版友有問題?是組規有問題?是太多的判例有問題?是小組長有問題? 還是說....其實問題是在於自己的心態還有處理事情的方法呢?? 二, baboosh管理版務抓不住版規的問題 baboosh說, "新組長似乎抓不住政治群組的特性 或許該詢問前組長的一些意見?" 又說, "再對應其上任時的感言 尊重各版面版主的自治權 實為一諷刺" 事實上, 什麼是"諷刺"? 如果baboosh要以這樣的邏輯批判組務, 那麼我們如果看一看baboosh當初在五月十九號發表的競選政見(證據五), 還有他在六月十五號當選之後發表的當選感言(證據六), 然後再來比較他之後的所作所為, 那才是諷刺. 當時的政見第一條: "在reader所打下的版規基礎上,繼續執行公正的執法, 執法部分 會由我baboosh , rainyfarm, yugar 共同執行" 當時的當選感言: "感謝大家銘謝賜票 , 我會在reader已經打下的基礎上 繼續經營兩岸版 1 關於版規的部分 , 違規管理辦法和違規管理辦法細則 因為該部分已經很完整 , 並且在管理上大部分網友也可接受 所以將不做任何變動 , 也就是說判決方式將依循READER模式 2 而在禁語的部分, 徵求兩岸網友意見 , 是否認為有哪些禁語應該做調整 請大家發表自己的看法 , 如果沒有那就按照原辦法繼續執行" baboosh在上面的這兩個正式對外公佈的文告裡頭都是說: 他會繼續執行由reader過去的作法, 包括行之有年的版規以及禁語. 不是嘛??當初的承諾清清楚楚寫在那裡. 看了baboosh因為在兩國版的判決被糾正, 因而批評"新組長"的話語, 那麼同樣的, 兩國版的版友也想批判: --"新版主似乎抓不住兩國版的複雜版規以及累積數量龐大的判決, 或許該詢問前版主的一些意見?" --"對應其上任時的感言 將會繼續執行舊版規 尊重舊判例 實為一諷刺" 新版主管理版不但不專業, 還會曲解版規, 拿來箝制他認為"惡意"的使用者 亂警告, 亂浸水桶, 亂設劣文. 這都是清清楚楚一件一件確確實實的事情 今天的問題還不夠清楚嗎? baboosh說要繼續執行舊版規 尊重舊判例, 所以版友都以為這是真的, 但是因為版規複雜, 判例繁多, baboosh根本抓不住, 也不知道如何適用起, 所以他只好亂判, 自己跟著感覺走, 昨天那樣判, 今天這樣判. 一直到現在, 很多版規竟然還要版友來提醒他, 他的判斷是錯誤的. 而面對這樣的提醒, 他的面對方式啊, 就是先認定這個版友是惡意的使用者. 然後對於版友在版面上的申訴, 他也不太願意理會, 只叫對方去申訴. 因為, 他以為所有的小組長都跟過去的小組長一樣. 提答辯的時候還不忘給小組長下馬威, 告訴小組長: 你要是判我輸, 我回頭立馬就要在兩國版開放"扁偽政權"這個用語給中國人用! 沒想到, 這一次的小組長不一樣. 這次的小組長竟然叫他改! 是可忍孰不可忍?就憤而辭職. 而且, 馬版的hne大哥在PoliticTemp貼的那一篇, 我猜本來只是要單純奉承"reader 兄真神人"罷了, 而好死不死小組長又在下面推文說"我也很崇拜reader兄" 這兩句話看在baboosh的眼裡, 可是痛在心裡! 加上在這裡的案子又被小組長推翻,... 憤而請辭並不是不能被預料的結果. 小妹看到八卦對談時就已經猜到了. 本來想推文回應提醒副作用, 無奈沒有發言權.. 為什麼? 理由是什麼? 我想不用多做說明. 或許神經大條的hne大哥還有小組長的無心八卦對談, 已經觸痛了一些人的心底. 所以PoliticTemp適不適合拿來當成"版主們專屬聊天室"? 適不適合感性地發感想文, 不談一些正事, 而只聊"個人",談八卦? 因為我們一般使用者沒有資格發言,所以也沒有資格對這個疑問說話. 所以也只能遠遠地看著版主們在專屬VIP貴賓室裡頭喝咖啡, 聊是非呀... 這種特權..羨慕中... 不過某些版主在版主專屬聊天八卦室裡, 打屁閒聊的後遺症已經產生了.不是嘛? 該如何處理, 小妹是沒意見啦... 還有hne大哥說為什麼偶的注音文不見了, 喔, 那是因為, 要申訴, 打字都要想很久, 就比較會選字. 而且, 有一些老版友當智囊, 幫助我一起打申訴的原因. 應該不禁止有人在這裡當幕後的義務律師吧? 當然我很感謝這一群版友的幫助! 所以, 面對baboosh的請辭, 我只想說, 該檢討的不應該是版友, 不應該是小組長, 無辜扯入的hne當然也不需檢討, 該檢討的應該是baboosh自己的心態. 要走還是要留, 要用怎樣的態度來面對這件事情, 我想答案很清楚了. ●證據五● 作者 baboosh (大王椰) 看板 CrossStrait 標題 [板主候選人] baboosh 大王椰 懇請大家愛護支持 時間 Thu May 19 21:44:02 2005 ─────────────────────────────────────── 版主選舉要到了, baboosh 大王椰我 有心為大家服務 , 請大家多多支持喔 這次很榮幸請了台灣人YuGar 兄 和大陸人 rainyfarm 兄願意共同幫忙 希望本版在兩岸人民共同治理之下,能蒸蒸日上 以下就是我的政見 1 在reader所打下的版規基礎上,繼續執行公正的執法, 執法部分 會由我baboosh , rainyfarm, yugar 共同執行 2 提供完整的申訴方式 , 對版務人員判決有異議,在到達發起門檻後 交由鄉佬會做最後裁判 3 最終目標將完成司法和立法的分權 , 鄉佬會在未來會朝向立法功能前進 也就是鄉佬會將有對版規的增修權 , 版務人員會朝向專職司法鄉佬會專職立法 以上是我對版務改革小小的看法 , 請大家投大王椰 , 雨田兄 ,跟 瑜珈兄一票 謝謝 , 感恩 -- 贊成去靖國神社參拜的人都是無腦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8.189.58 ●證據六● 作者 baboosh (大王椰) 看板 CrossStrait 標題 [公告] 未來版規方向 時間 Wed Jun 15 20:23:18 2005 ─────────────────────────────────────── 感謝大家銘謝賜票 , 我會在reader已經打下的基礎上 繼續經營兩岸版 1 關於版規的部分 , 違規管理辦法和違規管理辦法細則 因為該部分已經很完整 , 並且在管理上大部分網友也可接受 所以將不做任何變動 , 也就是說判決方式將依循READER模式 2 而在禁語的部分, 徵求兩岸網友意見 , 是否認為有哪些禁語應該做調整 請大家發表自己的看法 , 如果沒有那就按照原辦法繼續執行 3 最近將會整理新手 FQA , 近日完成將儘速公佈 4 目前先打算討論版規跟禁語的部分 , 這部分有所共識後 會再對鄉佬會的定位和功能進行討論 有任何意見歡迎大家提出 , 謝謝 -- 戰爭就是去殺跟你無冤無仇的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8.195.13 ●證據七● 作者 baboosh (大王椰) 看板 CrossStrait 標題 Re: [勸告] LovingTaiwan 時間 Wed Aug 31 21:41:57 2005 ─────────────────────────────────────── 簡單說一下 1 在這個高度爭議性的版面 我看不出用匪偽政權 有何必要性 何況這是交流版 稱呼對方為匪政權 我看不出有何交流的必要性 當然 如果你能申論出使用扁偽政權的必要性 那就另當別論 2 我也不希望所謂"必要性"成為使用禁語的漏洞 3 你是使用禁語 不是討論禁語 4 其實你也不用一直強調水桶 也希望你明白我不是針對你 就事論事 站在我的立場不開放所謂原則外也是必要的 5 基本上此案我已經定案了 如果你還是不滿意 雖然不希望這樣子 不過還請移駕到組務版吧 由小組長來決定此判決 -- 可惜 人總抵不過自尊 不恨 聽起來太愚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47.102 ※ 編輯: baboosh 來自: 61.229.47.102 (08/31 21:4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6.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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