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KMT版主無故給警告

看板PoliticLaw作者 (天使圍繞者我)時間18年前 (2005/08/31 23:5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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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zxcvbbb (台灣國)》之銘言: : ※ 引述《come (天使圍繞者我)》之銘言: : : 根據KMT版規 : : 3.申訴規範 : : (二) 在申訴及檢舉區推文時,以一行為限, : 嗯 一行為限再來呢? : 有說過超出一行要怎樣嗎? : 你只要求不得超出一行 並沒有說超出一行要怎樣 板主視情況處理 否則只要版規沒有訂罰則的部份,不就等於白定了? : : 在申訴及檢舉區辯論或者人身攻擊者,警告處分起跳, : : 必要時得以鬧板處理。 : 版規只有說檢舉區辯論或者人身攻擊者警告處分 : : zxcvbbb已經超出一行之規定 : : 且在申訴區辯論 : 辯論? 辯=>辯解,狡辯 論=>批評,評論 你不應該在申訴區評論版務 並指示版主該怎麼處理 板規中已經清楚規定 板有對板務或版規有疑問 可在版上發文詢問 置底文是專門處理申訴與檢舉之用 請你不要亂用申訴檢舉區 : 我是在解釋 你有看過一個人的辯論會嗎? : : 同時捏造不實版規 : 我是對版規有疑問 想不到卻被你帶帽子說捏造不實版規 : 況且你自己也說kmt版造謠不處分 你不只造謠而已 1.違反申訴規則 2.使用捏造的版規檢舉 以上這兩項行為,已經嚴重影響版務之運行 我沒有用鬧板來處分你 已經是非常輕微了 : 為何單單針對我 : : 判以警告一次 : : ^^^^^^^^^^^^^^^^^^^^^^^^^^^^^^^^^^^^^^^^^^^^^^ : : 辯論 : : 本版只有規定不得修改版友之文章與推文 : : 並沒有規定不得刪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3.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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