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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更準確看 消費券 政策弊病 (外一章)
共 6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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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的乘數效應你想要怎麼用呢?其實真的會被你搞亂。首先,他的定義是乘數效應的標準定義。至於你所要表達的恕我才疏學淺,不是很了解。這就是一般GDP 的乘數效應,誘發性支出。當然不會因為是他收到現金或是消費卷而有不同。但是你要考慮的是:增加的那隻錶是因為消費卷而賣出?還是因為其他因素?所以說:消費卷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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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好有上,回一下. 我這裡並沒有說是要解釋「乘數效應」. 如果你還記得的話,這個討論串是在討論. 「商家拿消費卷第二次使用 有沒有經濟效益」. 在我之後的討論中有提到一件事「除非商家完全沒收到現金,全是收到消費券」. 就拿乘數效應 -- 你上面舉的棒棒糖的例子. 今天因為有消費券,商家本來賣一隻、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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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 大家唸經濟的時候, 頂多大二. 那時候的經濟學課本當然是針對一般情況. 根本沒有企業的觀念在裡頭. 所以, 在那個時候, 所有的經濟學裡的個體都是一種終端消費者. 比如說, A幫B剪頭髮, B幫C修車, C幫A修電腦. 這時候, A,B,C的勞務所得, 全都會算近GDP中. 這當然是一般的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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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兄阿, 這邊的乘數效應不是這樣用的. GDP要高, 就是每個人, 賺的多, 也花的多, 哪GDP就自然會高. 第一個人消費的3600, 是所有中下游的廠商聯合生產的. 總共只會被算一次. 所以那種可以扣抵的進貨是不會算進GDP的. 就像營業稅一樣. 你進貨花出去的營業稅, 可以抵你出貨時要交的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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