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瑞典女人「三高」 養兒育女國家幫你扛
今天聯合報有一系列瑞典生育政策專題
大略瀏覽了一下 感覺介紹得並不深入
主要是強調養兒育女的工作不再是媽媽一個人扛
而是加入了爸爸及社會的角色
之所以能讓媽媽樂意生小孩
爸爸也學會分擔家務
這系列摘要的原因是政府提供良好的社會照護制度
並提供優沃的補助和「假期」給育嬰夫妻
但問題來了
能提供這樣的社福必然有一定條件(或說代價)
以有薪育嬰假來說
在台灣推行一定馬上遇到工商協會表示:恐傷競爭力
是以我覺得本系列專題立意良好
但目前看只摹寫到瑞典人口政策的形
至於更內裡的經濟因素應該更加著墨才對
不知有版有能補充這部份的資料嗎?
瑞典女人「三高」 養兒育女國家幫你扛
2011/7/4 聯合報╱記者梁玉芳/瑞典報導
●「你不會孤單地成為父母。」斯德哥爾摩市家庭中心的社工蓮娜溫柔的一句話,卻是瑞
典打破先進國家「女性高教育、高就業率,一定兼有低生育率」魔咒的關鍵 ──養兒育
女是國家大事。
人口九百萬的瑞典,擁有八成的女性勞動參與率,女人更「生生不息」,擁有傲視全歐的
高生育率:平均每名女性生育一點九個小孩。相較之下,台灣女性就業率徘徊在五成邊緣
,生育率卻落得在全球吊車尾,去年只有零點九,難怪馬英九總統要疾呼這是「國安問題
」。
一年多 有薪育嬰假
如果國家盡全力支持你生兒育女,讓人不用在職涯及生育中兩難;從準備懷孕開始,政府
提供產檢到小兒護士的免費支持;小孩一出生,父母可享約一年半的有薪育嬰假,之後有
平價托育、課前及課後照顧,上學免費,十六歲前每個月還給約新台幣五千元的兒童津貼
──你還會如此猶豫要不要生小孩嗎?
這就是瑞典達成高生育率目標的祕訣:對全面家庭友善的福利政策(不只是限於中低收入
戶的殘補式福利),與普及的、付得起的公共托育制度。
一社區 一家庭中心
為每對父母撐腰的「家庭中心」是其中一環。蓮娜工作的力力何曼區家庭中心,就在地鐵
站旁熱鬧的購物中心裡。一出電梯,偌大的走廊上寫著「p- barnvagnar」,意思是「嬰
兒車停車場」。嬰兒車海非常壯觀,這是苦於少子女化的台灣少見的夢幻場面。
蓮娜解釋,瑞典各社區都有家庭中心,提供育兒父母的一切所需,通常包括:助產士中心
、父母支持中心、幼兒健康中心;以及供育兒父母聚會的「開放式幼兒園」,毋須註冊,
想來就來,大人小孩在此唱歌、勞作或打架;家長相互打氣,也能降低孩子未來上幼兒園
時的分離焦慮。
「我們還把『產婦中心』改名為中性的『助產士中心』。」蓮娜說,好讓男性覺得生育不
只是「女人的事」。
治療師 連心情都管
準爸爸約拿‧法格倫陪女友來產檢,「寶寶再一個月零一天就要出生了。」他說,今天要
聽胎音、量肚皮大小,看胎位是不是正常。作為準父親,法格倫十分投入。
其他房間裡,「媽媽團體」正討論嬰兒營養;「新手爸媽」的六母一父都帶著嬰兒,資深
治療師正在帶領大家說出經歷生產的惶恐與痛苦。瑞典政府連父母的心情都管?「當然,
你不會孤單地成為父母。」蓮娜說,整個國家都幫你。
無微不至、環環相扣地支持人民成為父母,以國家力量協助孩子成長,這是一九三○年代
也曾歷經人口危機的瑞典,解決少子女化問題的催生哲學。當時總理韓森提出「人民之家
」口號,照顧人民「從搖籃到墳墓」。
到六○年代,勞工短缺,亟需女性投入職場,於是政府廣設托育設施,協助女性返回就業
市場,更確立福利與勞動政策結合,「享受福利」和「工作納稅」支撐,造就令人驚奇的
瑞典模式。
「我們沒有『家庭主婦』!在瑞典,每個人都工作。」這是此行托育訪談最常聽到的開場
白。斯德哥爾摩市年輕美麗的副市長安娜‧傑摩兒就是一例,掌管全市福利,兩歲兒子是
她的驕傲。
「工作對女人和男人一樣重要,這是我的身分認同。」安娜說,托育制度加上伴侶支持,
讓她在工作上實現自我。兒子出生時,她是國會議員,丈夫請了幾周假照顧新生兒;接著
她請了六個月親職假;當她回到國會,先生再請八個月親職假,比她請的還長。如今她在
市政府任職,孩子上公共幼兒園,學費不超過家庭收入百分之三。
「瑞典生育率下降時,政府政策並不以鼓勵婦女生育為要件,而是轉而鼓勵婦女投入勞動
市場,並同時推行兩性平權政策,提供追求家庭與職涯的途徑。」中央研究院人口政策建
議書結語,可供馬政府三思。
http://tinyurl.com/445jdd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23.36
推
07/04 10:28, , 1F
07/04 10:28, 1F
→
07/04 10:29, , 2F
07/04 10:29, 2F
→
07/04 10:29, , 3F
07/04 10:29, 3F
→
07/04 11:41, , 4F
07/04 11:41, 4F
→
07/04 11:41, , 5F
07/04 11:41, 5F
推
07/04 16:01, , 6F
07/04 16:01, 6F
→
07/04 16:02, , 7F
07/04 16:02, 7F
→
07/04 16:02, , 8F
07/04 16:02, 8F
推
07/05 00:08, , 9F
07/05 00:08, 9F
→
07/05 09:49, , 10F
07/05 09:49, 10F
推
07/06 02:11, , 11F
07/06 02:11, 11F
→
07/06 02:11, , 12F
07/06 02:11, 1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