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兩談 執行鎗決

看板Policy作者 (oodh)時間13年前 (2011/03/08 19:45), 編輯推噓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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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法務部鎗決了幾個死刑犯 這麼巧,今天我看到了兩則關於死刑的報導, 一則不是很巧,而是歐盟對這件事表示反感 似乎我們在爭取免簽的同時曾口頭承諾會壓下死刑的實際執行,結果背信了 另一則是過期的雜誌文章,裡面提到美國資深法官在退休後撰文 表示他一直以為會有 合理而適當的死刑,但實際情形卻不是如此 雜誌文章作者借外論內,省思台灣死刑議題,我覺得不是很恰當 因為美國的法官是可以選的,該名資深法官所謂的「政治因素」和我國不盡相同 然而他提到一句話卻很值得深思 「政治人物借由支持死刑來展現維護治安的決心」 我並不反對維持死刑的判決,在這個議題上, 我是「過時的現狀」:有死刑,但可暫不執行 的支持者 然而,在兩波鎗決死刑犯的行動後, 我們的確該想想「為什麼要執行?」 法律規定他犯死刑就要執行? 法律也給與法務部長裁量的權限,不然要他簽名幹嘛? 台灣也不是寫在法律裡的就全都落實 不然憲法規範的對岸國土我們是什麼時候要收復? 法務部長也罷、法務部這個法人也罷、更上位的政治人物也罷 我覺得「以執行死刑 展現 維護治安、落實法治 的決心」的昭示意味很濃 然而,這樣的昭示真的有用嗎? 如果有,那反正這些人本來就被判死刑,也沒有不該為此而死的問題(本來就在等死) 如果沒有,那幹嘛執行? 更何況現在執行死刑並不是沒有壞處, 觸怒歐盟就是壞處之一 歐盟議會在前幾天才通過和南韓的fta案 (由此可知歐盟也不是什麼 道德主義者,他們就沒要求南韓這麼多 可你比人家弱,就惹不起) 那台灣現在才拿到免簽就背信,之後的經貿合作怎麼談? 從執行死刑鎗決 與 歐盟的反應 可以看到另一個重點 照理說,我國家裡的內政、我法律的規範,干歐盟啥事? 但很殘忍的, 台灣想要對外作經貿外交聯繫的需求,可是比歐盟想跟台灣合作的意願大很多 你有求於我,我就有嗓門說話 換個角度說,不想要在直接面上、經濟政治上吃虧 就要接受人家的文化擴張 美國要阿拉伯、非洲國家民主化,歐盟要台灣停止死刑 台海也是一樣 端看你要不要把「和北京同唱一台戲」視為成本、是多重的成本 如果台灣人不太在乎死刑,那為了歐盟邦誼,修法廢死也沒什麼的 也可以把高舉中華旗、加強交流連結、不提獨立與不反駁一個中國 看成不實的噱頭 那和中國交流就可以說真的被「讓利」、賺到了 如果把這樣的配合視為士可殺不可辱,或「影響深遠、陰謀不可不防」; 這樣漢賊不兩立, 畢竟人大我小,不想失了裡子面子,也不想被文化輸入或配合演出 那其實也就沒什麼談判的空間了 再回到執行鎗決上, 我覺得向人民示好是一時的,人民是健忘的,而且示好的管道眾多,不差這一條 但外交的路一直是挺窄的 這次執行鎗決,法務部長跑得太快,總統、院長 想得太少, 其實是得不償失……。 -- ███◣ @PTT ◢█ █◢█ ◢◤◥◢◤◥◣ █ ██ █ ▄ ◣ ██ █ ▆▆ ▆▆ 板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diwa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80.100.88 ※ 編輯: oodh 來自: 111.80.100.88 (03/08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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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家暴需要被管,為甚麼國內的暴政國外不需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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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議題被操弄~雖為死刑犯但覺得他們很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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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說到重點上...外交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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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鬼鬧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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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以為高人一等的歐盟.聽說以前會廢死是因為要讓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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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粹戰犯免死才開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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