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請正視全民健康保險理賠過度寬鬆造成的뤠…
※ 引述《jrmy (phecda)》之銘言:
: 對客戶來說,反正還有醫學中心願意買單,何必鳥你基層診所
即便實施DRG以後,
同樣的疾病,醫學中心的給付都比基層診所高,
如果病人都跑到醫學中心去,
健保只會虧更多吧?
http://tinyurl.com/2denatk
2. 基本診療加成率:依據支付標準第一部總則二規定,
依醫療機構 與本局簽定合約之特約類別:
(1)醫學中心,加成率7.1%。
(2)區域醫院,加成率6.1%。
(3)地區醫院,加成率5.0%。
如果純商業考量,就別再拿醫德的大帽子扣給醫界,
各醫院對於成本過高賠錢的產品應有下架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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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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