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亂丟煙蒂、邊走邊抽煙
前一陣子,環保署對亂丟煙蒂、邊走邊抽煙發表了政策,後來遇到金小刀就縮回去了。
個人覺得政策方向是正確的,但是方法有些問題,後來又說不做了,整個像是開玩笑。
個人的提議:
亂丟煙蒂:香煙盒和煙蒂收押金,拿回原賣店才能拿回押金,當然香煙盒上要坐防偽。
固定時間後押金沒收,賣店將未領回的押金繳給政府,作為清掃環境之用。
邊走邊抽煙:政府設立固定吸煙區,在吸煙區外抽煙要戴個裝置,提醒別人閉氣或避開。
Ex:戴個帽子上面有LED字幕說:我在抽煙,不想吸二手煙的人就可以避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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