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地方團體行政首長的相關問題
※ 引述《dine (期末考博鬥ing)》之銘言:
: 最近很多報章雜誌討論縣市合併的問題
: 有人也再討論未來台北縣市、台中縣市、高雄縣市合併之後
: 的各區是否為各市的"派駐機關(首長為上級機關任命)"
: 或"地方自治團體(行政首長為各地方的公民選舉產生)"
: 有人知道
: 柏林、漢城、巴黎、倫敦、紐約、洛杉磯
: 這些大都市的各區首長市如何產生的嗎??
: 麻煩各位高手替小弟解決疑惑
東京:
東京都知事 都議員都是直選產生
底下分23特別區與其它市郡支廳
東京都的區與一般日本都市的區不同
是可以直選區長區議員的
東京都還有26個市 1郡 4支廳
(市不會被劃入郡 是由都道府縣直轄 一般叫市部)
郡與支廳轄下有若干村町
市可以直選市長 市議員
至於支廳與郡 算是派出單位 沒有直選
村町可以直選村長町長
至於議會 可以設也可以不設 不設的話由村民大會取代
不過實際上每個町村都有設議會
加[]為自治機關
[東京都]─┬─[特別區]
│
├─[市部] <東京都沒有政令指令都市 所以沒有區>
│
├─郡 ──[村][町]
│
└─支廳 ──[村][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9.237.91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