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地方團體行政首長的相關問題

看板Policy作者 (我也要去玩耍)時間16年前 (2009/05/27 16:03),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dine (期末考博鬥ing)》之銘言: : 最近很多報章雜誌討論縣市合併的問題 : 有人也再討論未來台北縣市、台中縣市、高雄縣市合併之後 : 的各區是否為各市的"派駐機關(首長為上級機關任命)" : 或"地方自治團體(行政首長為各地方的公民選舉產生)" : 有人知道 : 柏林、漢城、巴黎、倫敦、紐約、洛杉磯 : 這些大都市的各區首長市如何產生的嗎?? : 麻煩各位高手替小弟解決疑惑 東京: 東京都知事 都議員都是直選產生 底下分23特別區與其它市郡支廳 東京都的區與一般日本都市的區不同 是可以直選區長區議員的 東京都還有26個市 1郡 4支廳 (市不會被劃入郡 是由都道府縣直轄 一般叫市部) 郡與支廳轄下有若干村町 市可以直選市長 市議員 至於支廳與郡 算是派出單位 沒有直選 村町可以直選村長町長 至於議會 可以設也可以不設 不設的話由村民大會取代 不過實際上每個町村都有設議會 加[]為自治機關 [東京都]─┬─[特別區] │ ├─[市部] <東京都沒有政令指令都市 所以沒有區> │ ├─郡 ──[村][町] │ └─支廳 ──[村][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9.237.91
文章代碼(AID): #1A7FFHHL (Policy)
文章代碼(AID): #1A7FFHHL (Poli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