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地方團體行政首長的相關問題
最近很多報章雜誌討論縣市合併的問題
有人也再討論未來台北縣市、台中縣市、高雄縣市合併之後
的各區是否為各市的"派駐機關(首長為上級機關任命)"
或"地方自治團體(行政首長為各地方的公民選舉產生)"
有人知道
柏林、漢城、巴黎、倫敦、紐約、洛杉磯
這些大都市的各區首長是如何產生的嗎??
(類似高雄市三民區、台北市信義區...為大都市的次級機關)
麻煩各位高手替小弟解決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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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7.213.206
※ 編輯: dine 來自: 140.127.213.206 (05/27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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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5:56,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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