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反推月光魚電玩部(超惡劣囂張的店家)消失

看板PlayStation作者時間9年前 (2014/11/14 14:42), 9年前編輯推噓2(171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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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聲隆隆,本宅上來講一下本案法律分析, 也給板友或板上的店家參考一下。 第一層次是消保法上的問題。 本案是在露天上網路購物之行為, 消保法第19條之解約權在本案例中結論上絕對有其適用, 也就是俗稱七天鑑賞期的規定。 不用講太法律的術語, 用邏輯想一下:如果已經拿到貨的七天內可以解約退貨, 那拿到貨之前有理由不行嗎? 更何況如果消費者等拿到貨才說要解約,吃虧的絕對是多負擔運費的店家。 原po的情形, 其實在法律上應該說是先解除原買賣契約、再另訂一個買賣契約, 所以重點是在原po就原買賣契約是否有解除權。 前面已經說結論是有解除權了,所以原po完全是依法解除買賣契約, 這是一切合法也合理的。 推文中部分板友提到的店家已經批了貨會有損失云云的問題, 其實並不存在(畢竟遊戲還可以賣給別人), 而且就算存在也是店家應該自行吸收的。 店家一開始願意採網購方式販售,就可以預見這樣的風險, 既然電家享了網路銷售的利益,自然也應該要負相對的法律責任。 至於給予棄標負評等部分, 露天的會員條款,本魯之前也是因為案件的關係小有研究一下, 會員條款本身不是禁止棄標、而是禁止惡意棄標,而惡意的標準雖然模糊, 可是同條有說大家要遵守法規及合約約定, 所以合法的棄標應該很難說是所謂「惡意棄標」。 註:節錄露天會員條款(註冊時會看到,大家都很快打勾跳過去的那個部分) 五、行為規範 「會員不得有任何操縱交易、虛偽交易、惡意棄標、干擾他人進行交易、 或意圖詐欺之行為,且會員在露天拍賣之所有行為及言論,均應遵守法 令規定及會員合約之約定。」 第二層次,原po發文會否有誹謗罪的問題? (拜託不要再寫毀謗了,雖然有些對造律師也是會寫錯啦...) 從構成要件上來說, 發文給店家負面評價、說恐嚇等字眼的確是有可能構成誹謗罪, 可是假設原po所說的都是事實, 那當然也會有刑法第311條善意發表言論不罰、以及真實惡意原則之適用, (講太長也沒人會看,就不提了), 總之也未必會構成犯罪啦! 反而很多店家現在都是揚言告人來逼網民把對於店家的負評下架, 個人覺得店家很可惡, 不過發表言論的時候還是要小心一點, 畢竟就算店家告你告不成,他也不會成立誣告, 可是只要地檢署發個傳票來,被告的壓力真的很大。 結論: 給原po拍拍一下, 我知道店家很辛苦、不希望大家訂了又棄標, 可是不給解約的確是違法的,你的出發點的確有理由。 ※ 引述《patrickleeee (派脆)》之銘言: : ※ 引述《mikamitomoya (三上智也)》之銘言: : : 標題: [閒聊] 反推月光魚電玩部(超惡劣囂張的店家) : : 時間: Thu Nov 13 19:01:49 2014 : 先承認你就是你朋友。 : : 小弟的朋友 在這家店 下標一個還沒發售的遊戲(戰無編年史3)3DS版本 : ^^^^^^^^^^^^^^^^^^^^^^下標行為成立 : : 可是最近他有了PSV 想要跟店家要求換PSV板的(他有賣PSV板的) : : 店家不給換就算了還恐嚇 如果取消訂單就是惡意棄標 : : 網拍混這麼久 第一次看到這種店家 : : 結果我朋友申訴失敗被露天以棄標成立結案(我還真的不懂 為什麼會失敗) : 因為真的是棄標阿。 : : 第一 我朋友不是要棄標 只是要把3DS版換PSV板 : 這就是你(朋友)想要棄標3DS版,改定PSV版。棄標行為成立。 : : 第二 我朋友要換貨 是在離遊戲 快1個月前通知 並不是遊戲發售前幾天才說要換 : 換貨通常是換同商品,因為原商品有瑕疵之類的問題。 : : 這家店的名稱 在圖片上都有 : : 在高雄 叫月光魚 麻煩大家注意一下這家店 : : 感謝Desirefly網友分享 http://ppt.cc/Yw7k : 43 : : (發現圖被縮了 換大圖) : 消費者鑑賞期這個東西你的確可以使用,但是這種預定才下單跟廠商買的東西,你棄標就 : 代表店家必須自行吸收商品,無論他要轉賣或擺在店裡都要付出額外的成本。你只是拿個 : 棄標評價算你便宜了。(我不太確定這種還沒收到東西的能不能用鑑賞期條款,版友了 : 解的麻煩解說一下) : 正常去實體店家定這種東西是要付押金的,你棄標就是押金被沒收。我之前也是有訂COD : 家機版,先預付500,但是後來發覺我時在無法用搖桿玩FPS,只好打電話說放棄定單, : 店家也很好,說這算是熱門片,還可以賣,我的500可以換其它商品,只是不能換現金。 : 實際上可以沒收訂金的,他卻讓我可以換買其他產品。 : 訂金這種東西就是保護店家的方式,買方違約,就是沒收訂金。 : 今天你(朋友)違約,只拿到個負評已經沒什麼損失了好嗎。店家要自行處理那多出來的商 : 品,額外付出的各種成本,你要幫他出嗎? : 你說你(朋友)會在意評價,而且網拍做很久了?做很久怎麼會不知道這種事。令人懷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137.13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layStation/M.1415947330.A.387.html

11/14 14:48, , 1F
看來是道長,免費法律諮詢實在太好心xd。我想原po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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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4:48, , 2F
是對於被給惡評不滿,因此問題點應該在於能不能給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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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以及事後得否撤銷。這看起來可能與沒屋頂的內規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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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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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有關。原PO應向沒屋頂申訴取消惡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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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開會草草結束果然被噓文了XD 上來補充一下: 我跟道長意見一樣, 也是覺得應該申訴取消惡評,因為原po未違會員條款

11/14 14:55, , 6F
推清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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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5:00, , 7F
推這篇,版友們要清楚自己的權利與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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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5:00, , 8F
暖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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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哪有不給解約,就是取消訂單了所以是買家棄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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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5:05, , 10F
店家確實有讓他退阿 但法律有說退貨不能給負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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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棄標 廠商不能給負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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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5:07, , 12F
要是不能給負評的話那很多能設"黑名單"的應該都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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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著開會打快了有點沒講清楚啦,我的錯 我的意思是: 依法解約是棄標,但並非「惡意棄標」就未違會員條款, 此時給負評我認為店家是沒道理的啦~ ※ 編輯: Accross (1.164.137.136), 11/14/2014 15: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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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不是給不給退,而是給你負評就抹黑店家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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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ccross (1.164.137.136), 11/14/2014 15:13:47 其實寫這篇的原因是因為兩件事邏輯上是分開的, 不會因為原po用字遣詞可議,就使店家不給退換或是負評的行為可以正當化, 可是板友言論有點一面倒,希望小弟po個文可以讓板友重新想一下消費者權益的問題, 畢竟我也是個網購遊戲重度依賴者XD ※ 編輯: Accross (1.164.137.136), 11/14/2014 15: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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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過是種懲罰機制罷了 像有些網遊有中離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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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也大多沒寫在使用規章裡 還不是一樣自己摸摸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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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實質上並沒有造成任何損失 負評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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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到違反使用合約是視行為有可能被停帳號的 可不是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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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評就是要讓其它賣家知道他是個澳客 要小心他會隨時棄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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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負評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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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標不給負評不然什麼時候要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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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遇過一個買家下標後一直拖延不付款,負評好幾個,到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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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帳號被停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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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店家有不給退嗎?搞不清楚狀況 代價就一個負評 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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虧嗎?這是買方該負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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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既然沒有規定何時給負評 為何買家棄標賣家不能給負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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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ptt沒有規定何時可以給噓 我為何不能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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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過太多原本下訂不需訂金的露天店家現在都開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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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先付訂金了 就是這種人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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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的網友都是買家 網友言論還一面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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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大部分的買家都不認同他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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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想法就是被大型網購養壞了,誰管理店家死活,退貨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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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買家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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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法可以...但別變法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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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標就有履行義務,如果店家在發售日前跟你說他量不夠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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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可以給他棄標加負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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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5:38, , 36F
負評本來就是可以隨意給了 面交對方長太醜嚇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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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50 則推文
11/14 17:52, , 87F
如果法律有認定網路平台不能隨便給負評和檢舉棄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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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由法院 而不是平台官方認定的話我沒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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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還蠻妙的.... 我po這篇從頭到尾並沒有說不能給負評啊~ 只是想說提供一下法律上的見解, 然後覺得並不是店家所說的「惡意棄標」, 原po講的也不是全然沒有理由這樣。 ※ 編輯: Accross (1.164.137.136), 11/14/2014 18: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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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棄標都是原PO在講,而且如果下標超過20天就不能棄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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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了,只能給負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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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 少打 第二段應該是 那賣家給棄標和負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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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官方都定案是棄標 我覺得那賣方沒有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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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找露天平台官方去詢問棄標準則 而不是說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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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劣給棄標 檢舉棄標是賣方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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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買家棄標就自己吸收成本, 那10位, 百位的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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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果賣家對日本方面的信用狂降或冷門片賣不掉就是庫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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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工資, 店租也是成本之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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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店家不能以這理由檢舉買家 而是為什麼檢舉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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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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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法上看起來沒問題、但是民法的方面的話 問題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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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套用到消保法的時候必須是已經拿貨後才能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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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成立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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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算是民法的方面上的契約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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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朋友最大的問題就出在跟店家的溝通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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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要單方面修改契約就是問題點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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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20:08, , 106F
店家只說會算棄標給負評,哪裡惡意了,說人囂張才惡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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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20:23, , 107F
不是看到惡意二字就直覺用法律用辭來思考,這件事
11/14 20:23, 107F

11/14 20:23, , 108F
情上是要以露天的規章看。惡意認定與否下放到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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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20:23, , 109F
雙方來片面認定的話就沒什麽好爭論的,一切走露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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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20:23, , 110F
提供的申訴管道,而不是在網路上發文四處毀人商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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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22:58, , 111F
負評就是用來處理這些合法但不合人情道理的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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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23:03, , 112F
這件事用人情道理自己想想就知對錯 強用法路難走惹人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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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23:05, , 113F
就像七天退貨 就會有人故意訂來玩玩就退 合法但你覺得呢
11/14 23:05, 113F

11/14 23:20, , 114F
合法又合理? 就像這件事 也許如你所說合法 但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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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23:22, , 115F
這樣多噓的情況 看起來大多數人 都是認為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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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23:24, , 116F
學法律的是不是 都是被訓練只要合法就是合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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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合法就合理,照你說法大家都網購遊戲,七天內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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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02:25, , 118F
關再退回,網絡商家不是虧死?此法規立意是網購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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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02:27, , 119F
不是合法就合理,照你說法大家都網購遊戲,七天內破
11/15 02:27, 11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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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再退回,網絡商家不是虧死?此法規立意是網購商品
11/15 02:27, 120F

11/15 02:27, , 121F
看不到實體,可能大小或實品不合胃口而立,你拿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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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02:27, , 122F
片來說這合法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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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04:17, , 123F
這一點幾年前台北市搞google就搞過了 搞到全台灣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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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04:17, , 124F
能用play store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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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13:14, , 125F
我還是覺得店家沒有什麼理由不給他負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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