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關於分光鏡與光譜的兩個問題
稍微為自己辯解一下 XD
因為我們要修改前人的講義 而前人在修改前前人的講義時
(1)單純添加一些知識性的段落 但前後邏輯不相干 或者邏輯跳躍
「內容也許是正確的 但是邏輯順序有問題」
(2)添加一些補充性的段落 但因為用語不清 不知道寫這段的目的是什麼
看得懂他在寫什麼 與 為什麼寫出這句話在這裡 是不一樣的 Orz
「內容也許是正確的 但是寫這段是想 告訴學生和讀者什麼?」
(3)前人可能礙於時間 或者礙於避免得罪前前人 因此沒做大幅度的整合與更動
又或者擔心自己誤解前前人的意思 不敢刪除 因此保留尾巴的殘跡
結果造成文字中的邏輯與架構支離破碎..或者相當跳tone
(4)如今我們再修改前人作品時 為了避免同樣的劇情重演
只好"完全把他看懂" 然後整個完全寫過
可是這部分他的邏輯究竟是什麼 我還是得弄懂 如果他真的不重要
或者邏輯上有太大的跳躍 那就只能忍痛刪除
(5)但我希望這畢竟是前人的累積 最好是能看懂他寫出來的目的
然後以進階學習、補充資料等等方式 將該段文字以更完整的邏輯呈現在其中
讓該段文字能與整體架構相關 卻又不顯突兀
「讓讀者與學生能完整學到整體的觀念 而非零碎跳躍的知識」
所以才上來請教:D!
畢竟歷史是個包袱 但又不想輕易丟棄有價值的包袱
問前兩個問題是基於這樣的動機才來請教的..
要說看不懂那句介紹"伍德分光鏡"的話 倒是不至於
但是整本講義「為什麼要忽然出現"伍德分光鏡"」
半路殺出程咬金 我實在搞不懂
如果我們根本就沒用那個儀器...那何必提及?
如果伍德分光鏡是比較差的 那比較好的是什麼 你為什麼不講?
如果伍德分光鏡是比較好的 那用他的目的啥? 是避免n=1以外的光譜出來干擾?
這跟我們實驗用的分光鏡比較 又有什麼差異 好壞在哪? 囧 他全都沒講啊
這就跟看大聯盟棒球比賽 忽然跑出籃球之神喬登出現在打擊區..
能說喬登不好或是不對嗎? 但是就是怪怪的嘛...
我只是想查清楚喬登到底是 負責開球 是個貴賓 還是從觀眾席跳進來亂入的?
或者他在這場比賽中 的確有登錄為正式球員?
第三個問題 是與某位做同步輻射的博士聊天談到的內容
因為我不是做同步輻射的專家 而這本講義的教學與實驗範圍 基本上都以n=1為主
可是原先的講義寫法 會讓學生誤以為 n>1的光譜都沒用
既然實驗原理提到了n>1的光譜的確存在 又提到n=1的伍德分光鏡(喬登..Orz)
那我們就來比較一下 其中的差異、目的、價值、好壞
所以我才想將n>1的部分 以進階學習的角度 新增入講義之中
因為目前聯絡不到該位研究同步輻射的博士..才想來請教版上的各位高手
我的理解有沒有問題 完全弄懂以後我才方便將這段故事放進去
光程差我不是不懂 而是想弄懂n>1的優點 是不是如我所理解的這樣
畢竟這對於我們實驗本身不是重點 所以也不是必備知識 但我想新增為補充知識
我有和其他人討論過 但是不確定是不是正確 所以才上來請教
我目前是這樣寫..還請各位指教 感恩 Orz
-------------------------------------------------------------------------------
三、非單一波長之混合光入射:
(...略...)
每一種單色光(對每一個λ),都會有各級的亮帶分佈(每一個n)。
(...略...)
*‧進階學習:
(1)有一種分光鏡叫「伍德(Wood)分光鏡」,它只能用來觀看第一級的光譜線。
(2)一般而言,可見光觀測第一級光譜線(n=1)即可。但當進行同步輻射研究,而需要
觀測較精密的「光譜」時,往往需要觀測較高級的光譜線,甚至第十級光譜線(n=10)
。這是因為對於λ小(短波長)的光譜,n大時,光程差較大,也就是讓θ分得較開,因
此解析度較好。例如:n=1:200nm、201nm比n=5:200nm、201nm,後者分較開,解析度較
高。但缺點是由於n較大,因此亮度較小,可考慮使用PMT之類的高靈敏度光感測器進行偵
測。
-------------------------------------------------------------------------------
※ 引述《salami (史萊姆)》之銘言:
: 請問兩個問題
: 我正在看某一本講義裡面這樣寫:
: (1)「伍德(Wood)分光鏡」,它只能用來觀看第一級的光譜線。
: (2)一般而言,光柵有兩個用途:(1)用來觀看光譜線屬於「連續的」或「不連續的」
: (3)依照這本講義中所說,一般的光譜實驗,可以觀察n=1第一階光譜即可,
: ---
: 偷偷多問了一個問題 O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215.143
※ 編輯: salami 來自: 118.166.215.143 (04/30 14:51)
→
04/30 15:35, , 1F
04/30 15:35, 1F
→
04/30 15:36, , 2F
04/30 15:36, 2F
→
04/30 15:36, , 3F
04/30 15:36, 3F
→
04/30 15:37, , 4F
04/30 15:37, 4F
→
04/30 15:37, , 5F
04/30 15:37, 5F
→
04/30 15:37, , 6F
04/30 15:37, 6F
→
04/30 15:38, , 7F
04/30 15:38, 7F
→
04/30 15:39, , 8F
04/30 15:39, 8F
→
04/30 15:40, , 9F
04/30 15:40, 9F
→
04/30 15:40, , 10F
04/30 15:40, 10F
→
04/30 15:45, , 11F
04/30 15:45, 11F
→
08/13 16:15, , 12F
08/13 16:15, 12F
→
09/17 14:15, , 13F
09/17 14:15, 1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