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山《張子正蒙注》中的「神」(資料選輯)
太和之中,有氣有神。神者非他,二氣清通之理也。不可象者,即在象中。
陰與陽和,氣與神和,是謂太和。人生而物感交,氣逐於物,役氣而遺神,
神為氣使而迷其健順之性。非其生之本然也。(《正蒙注‧太和篇》)
(p.16)
聚而成形,散而歸於太虛,氣猶是氣也。神者,氣之靈,不離乎氣而相與為
體,則神猶是神也。聚而可見,散而不可見爾,其體豈有不順而妄者乎!
(《正蒙注‧太和篇》)(p.23)
虛空者,氣之量;氣彌綸無涯而希微不形,則人見虛空而不見氣。凡虛空皆
氣也,聚則顯,顯則人謂之有;散則隱,隱則人謂之無。神化者,氣之聚散
不測之妙,然而有跡可見;性命者,氣之健順有常之理,主持神化而寓於神
化之中,無跡可見。若其實,則理在氣中,氣無非理,氣在空中,空無非氣
,通一而無二者也。其聚而出為人物則形,散而入於太虛則不形,抑必有所
從來。蓋陰陽者氣之二體,動靜者氣之二幾,體同而用異則相感而動,動而
成象則靜,動靜之幾,聚散、出入、形不形之從來也。易之為道,乾、坤而
已,乾六陽以成健,坤六陰以成順,而陰陽相摩,則生六子以生五十六卦,
皆動之不容已者,或聚或散,或出或入,錯綜變化,要以動靜夫陰陽。而陰
陽一太極之實體,唯其富有充滿於虛空,故變化日新,而六十四卦之吉凶大
業生焉。陰陽之消長隱見不可測焉,天地人物屈伸往來之故盡於此。知此者
,盡易之蘊矣。(《正蒙注‧太和篇》)(pp.23-24)
神之有其理,在天為道,凝於人為性。易,變易也。陰陽摩盪,八卦興,六
十四象成,各有時位錯綜,而陰陽、剛柔、仁義之體立,皆神之變易也。互
相易而萬物各成其形色,變易之妙,健順五常之用為之,故聖人存神以盡性
而合天。(《正蒙注‧太和篇》)(p.42)
蓋繇萬物之生成,俱神為之變易,而各含絪縕太和之一氣,是以聖狂異趣,
靈蠢異情,而感之自通,有不測之化焉。(《正蒙注‧太和篇》)(p.43)
神者,不可測也。不滯則虛,善變則靈,太和之氣,於陰而在,於陽而在。
其於人也,含於虛而行於耳目口體髮膚之中,皆觸之而靈,不能測其所在。
(《正蒙注‧參兩篇》)(p.46)
自太和一氣而推之,陰陽之化自此而分,陰中有陽,陽中有陰,原本於太極
之一,非陰陽判離,各自孳生其類。故獨陰不成,孤陽不生,既生既成,而
陰陽又各殊體。其在於人,剛柔相濟,義利相裁,道器相需,以成酬酢萬變
之理,而皆協於一。(《正蒙注‧參兩篇》)(p.47)
自其神而言之則一,自其化而言之則兩。神中有化,化不離乎神,則天一而
已,而可謂之參。故陽爻奇,一合三於一;陰爻偶,一分一得二;陽爻具陰
,陰爻不能盡有陽也,分則與太極不離而離矣。(《正蒙注‧參兩篇》)
(p.47)
天自有其至常,人以私意度之則不可測。神,非變化無恒也,天自不可以情
識計度,據之為常,誠而已矣。(《正蒙注‧天道篇》)(p.68)
形有定而運之無方,運之者得其所以然之理而盡其能然之用。惟誠則體其所
以然,惟無私則盡其能然;所以然者不可以言顯,能然者言所不能盡。言者
,但言其有形之器而已;故言教有窮,而至德之感通,萬物皆受其裁成。
(《正蒙注‧天道篇》)(p.69)
神,非變幻不測之謂,實得其鼓動萬物之理也。(《正蒙注‧天道篇》)
(p.70)
若夫神也者,含仁義中正之理而不倚於跡,為道之所從生,不能以一德名之
。而成乎德者亦不著其象,不得已而謂之曰誠。誠,以言其實有爾,非有一
象可名之為誠也。(《正蒙注‧天道篇》)(p.74)
氣,其所有之實也。其絪縕而含健順之性,以升降屈伸,條理必信者,神也
。神之所為聚而成象成形以生萬變者,化也。故神,氣之神;化,氣之化也
。(《正蒙注‧神化篇》)(pp.76-77)
神行氣而無不可成之化,凡方皆方,無一隅之方。易六位錯綜,因時成象,
凡體皆體。無一定之體。(《正蒙注‧神化篇》)(p.77)
氣之所生,神皆至焉。氣充塞而無間,神亦無間,明無不徹,用無不利,神
之為德莫有盛焉矣。(《正蒙注‧神化篇》)(p.78)
天以神御氣而時行物生,人以神感物而移風易俗。神者,所以感物之神而類
應者也。(《正蒙注‧神化篇》)(p.78)
天之氣伸於人物而行其化者曰神,人之生理盡而氣屈反歸曰鬼;地順天生物
,而人繇以歸者也,屈伸往來之利用,皆於是而昭著焉,故曰示。示居神鬼
之間,以昭示夫鬼神之功效者也。(《正蒙注‧神化篇》)(p.79)
神化,形而上者也,跡不顯;而繇辭以想其象,則得其實。(《正蒙注‧神
化篇》)(p.79)
其發而為陰陽,各以序為主輔,而時行物生,不窮於生,化也。其推行之本
,則固合為一氣,和而不相悖害。陰陽實有之性,名不能施,象不能別,則
所謂神也。(《正蒙注‧神化篇》)(p.80)
知者,洞見事物之所以然,未效於跡而不昧其實,神之所自發也。義者,因
事制宜,剛柔有序,化之所自行也。以知知義,以義行知,存於心而推行於
物,神化之事也。(《正蒙注‧神化篇》)(p.80)
健而動,其發浩然,陽之體性也;順而止、其情湛然,陰之體性也。清虛之
中自有此分致之條理,此仁義禮知之神也,皆可名之為氣而著其象。蓋氣之
未分而能變合者即神,自其合一不測而謂之神爾,非氣之外有神也。(《正
蒙注‧神化篇》)(p.82)
神陽,鬼陰,而神非無陰,鬼非無陽,祭禮有求陰求陽之義,明鬼之有陽矣
。二氣合而體物,一屈一伸,神鬼分焉;而同此氣則同此理,神非無自而彰
,鬼非無所往而滅,故君子言往來,異於釋氏之言生滅。屈伸一指也,死生
一物也,無間斷之死滅,則常流動於化中;而察乎人心,微者必顯,孰能揜
之邪!(《正蒙注‧神化篇》)(p.84)
易有六十四象,三百八十四變,變化極矣,而唯乾之六陽、坤之六陰錯綜往
來,摩盪以成其變化爾,此神之所為也,故易簡而行乎天下之險阻。於此而
知神之為用,純一不息,隨其屈伸消長皆成乎化。(《正蒙注‧神化篇》)
(p.93)
易卦非錯則綜,互相往來。神伸而生,生則嚮於鬼;神屈而死,死則返於神
;錯綜往來不息之道也。(《正蒙注‧神化篇》)(p.94)
天以神為道,性者神之撰,性與天道,神而已也。(《正蒙注‧神化篇》)
(p.95)
其聚其散、推盪之者神為之也,而其必信乎理者誠也。以易言之,乾陽顯而
陰隱,坤陰顯而陽隱,屯、蒙、鼎、革、剝、復、夬、姤之屬相錯而迭為隱
顯,聚之著也。乾、坤並建,而大生廣生以備天下之險阻,位有去來,時有
衰王,推之盪之、日月、雷風、男女、死生、榮謝,同歸而殊塗,萬化不測
而必肖其性情,神之妙也,非象所得而現矣。(《正蒙注‧大易篇》)
(p.312)
變者,陰變為陽;化者,陽化為陰;六十四卦互相變易而象成。進退者,推
盪而屈伸也;推之則伸而進,盪之則屈而退,而變化生焉。此神之所為,非
存神者不能知其必然之理。然學易者必於變化而察之,知其當然而後可進求
其所以然,王弼「得言忘象、得意忘言」之說非也。(《正蒙注‧大易篇》)
(p.313)
自其變化不測則謂之神;自其化之各成而有其條理,以定志趣而效功能者則
謂之性。氣既神矣,神成理而成乎性矣,則氣之所至,神必行焉,性必凝焉
,故物莫不含神而具性,人得其秀而最靈者爾。耳目官骸亦可狀之象,凝滯
之質,而良知良能之靈無不貫徹,蓋氣在而神與性偕也。(《正蒙注‧可狀
篇》)(p.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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