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被致謝能寫進自己的CV嗎?

看板PhD作者 (嘴泡哲學家)時間7年前 (2016/12/15 06:40), 7年前編輯推噓9(9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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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回一下主題好了,不然等一下講的偏離太遠。 我覺得是可以放進自己的CV中的,當然要看 你找的工作類型就是了。 可以在CV中加一個「其他經驗」的項目,然後 像是條列式的簡單交代過你還有「參與」過怎樣 的研究。 我是覺得無傷大雅,如果審查委員不參考這個項 目那就算了,不過我相信也是有一些人是會蠻有 興趣看到這些的。 來回一下你發生的兩個例子吧。 第一個。 誰跟你說發表新物種很少有第三作者??? 如果是你自己的想像,那就算了,如果是你當時 的老闆,或是你說的那個大老,那就太可惡了!!! 我想我應該是還算適合來講發表新物種的事情。 到目前為止,我參與過三個新物種的命名,兩篇是第一 作者(兩人的文章),另一篇是第二作者(三人的文章)。 不只我有這樣的經驗(三個作者的新物種文章),你 去翻翻命名新物種的文獻,三人或是三人以上的文章 命名新物種都不算少數。(目前手上的研究工作,還有 幾個新物種要命名,有三人的,也有四個人的文章...) 還有,沒有致謝!!! 太誇張了,那兩個人(你當時的老闆和所謂的大老)是 命名新物種的新手嗎,第一次嗎?(沒有經驗還可以說 是大老...???這世界發生什麼事情了,愚民教育這麼 成功啊!) 第二個例子。 我個人是覺得還好,你願意自己花時間去幫忙,而那篇 文章已經經過審查,只是要回審查委員的意見,這時候 要加新作者是有點奇怪... 我自己也有類似的經驗,其他人的研究到一半,找我要 我手上有的資料,我就給他,然後他就邀請我當他的其 中一個共同作者... 不好意思,我斷然回絕說,我可以提供這些資料沒有問 題,不過在這篇文章中我不需要當作者,把我放進致謝 就可以了。 應該絕大部分的人都蠻討厭「掛名」的風氣,不過,當 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時候,卻似乎當作耳邊風,還是很開 心的讓自己的名字放上去... 哎,自己的研究(第一作者)自己寫還是比較實在啊! ※ 引述《Edster (Edster)》之銘言: : 如題,被致謝能放入自己的CV嗎,例如ORCID等地方。 : Case1 : 因為野外生物調查/採集時,發現一個不認識的生物物種,回來查資料and問人後 : 才懷疑有可能是新物種(非新紀錄種)。 : 陸續確認性狀之後,兩年後發表成新物種, : 第一作者是該領域執牛耳的大老。 : 第二作者是我當時的老闆,也是我問的人。 : 發表新物種很少有第三作者,那我也不以為意,能採到新物種就是就是運氣運氣。 : 只是新物種發表的文章沒有致謝這一段, : 能留紀錄的就是我老闆後來在某篇中文的科普文章內提到這段故事。 : Case2 : 有幾篇paper我是很後面才被找入團隊,主要是擔任解決reviewer問題的角色。 : 問題是以計算為主,也花了我兩三個星期來弄(原本三天解決,後來調整方案調很久)。 : 解決reviewer的問題後,也把我的計算內容納入文章之中。 : 但第一作者的老師,也就是找我去的人, : 跟我說已經到了這個階段,不打算額外增加作者,只會把我放在致謝。 : 只說以後如果要再建一次模型會找我當作者群。 : 這個我是沒什麼意見,畢竟資料不是我的,我只不過是花了兩三個星期全力幫忙。 : 只覺得可惜,做研究不就是圖個名字會被留下來嗎。 : 不知這種"被致謝",無論是寫在中文或英文,可以放上ORCID或是個人CV嗎? -- 如何才能當一個哲學家呢?有個故事這麼說 一個帝王到了哲學家家裡徵詢意見,第一個問題就是, 說吧,你需要什麼,我都可以滿足你的, 哲學家睜開眼睛, 緩緩地說著,當然,你可以移開一點嗎,你擋住我的陽光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2.220.250.14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hD/M.1481755241.A.DEB.html

12/15 08:16, , 1F
長知識了,感謝分享
12/15 08:16, 1F

12/15 08:59, , 2F
通常 第二例 只要你有充分貢獻理由 還是可以補上
12/15 08:59, 2F

12/15 10:38, , 3F
第二個我反而不覺得奇怪耶 而且多半只要解釋一下
12/15 10:38, 3F

12/15 10:38, , 4F
很容易就能說服EDITOR了
12/15 10:38, 4F
恩,是這麼說囉。要寫理由加一個作者,一定是沒有問題的。 不過,或許該說,該驚訝的是,那些原作者或是或是原 po 的老闆或是其他人竟然都無法回應審查委員的意見,是不是 該叫那個實驗室可以收起來的... 還有,如果那篇文章是某個學生的論文之類的,看來也不該 那畢業證書了.... 太誇張了,這些人... 連回應審查委員的意見都辦不到,還 敢當作者!

12/15 12:09, , 5F
原來現在還有很多物種還沒命名喔~ 覺得蠻驚訝的~
12/15 12:09, 5F
一大堆喔!!!

12/15 13:43, , 6F
像是真菌,還有很多新物種還沒被發現喔,我今年也剛發
12/15 13:43, 6F

12/15 13:43, , 7F
一新種
12/15 13:43, 7F
恭喜!

12/15 15:12, , 8F
給資料而列作者群不是天經地義嗎?跟浮濫掛名有什麼關係?
12/15 15:12, 8F
這位仁兄,這是專業的問題。 有「資料」,和解讀這資料,進而寫成有學術價值的文章 是有很大的差距的。 想像一下,如果原 po 拿這個「新物種」(最重要的資料了) 給你,你可以寫成研究文章並發表嗎?

12/15 16:06, , 9F
回樓主,case1是數個物種合在一起發表,我自認只有"發現"
12/15 16:06, 9F

12/15 16:07, , 10F
這個貢獻,然後我去查第一作者歷次的發表系列文
12/15 16:07, 10F

12/15 16:07, , 11F
還有維管束植物名錄(Flora of Taiwan II)幾乎沒有三人以上
12/15 16:07, 11F

12/15 16:08, , 12F
的共同發表,可能是領域不同吧。不過在該作者系列文也可以
12/15 16:08, 12F

12/15 16:09, , 13F
還可看到其他協同人員的名錄,例如發現跟採集模式標本的人
12/15 16:09, 13F

12/15 16:11, , 14F
那只能說有爭取就有,沒爭取或沒進入核心就沒有。
12/15 16:11, 14F

12/15 16:13, , 15F
我會寫此文只想知道,這些事情能否寫進自己的背景,
12/15 16:13, 15F

12/15 16:16, , 16F
畢竟也是花了時間在做,也有些是排擠自己的寫文章的時間
12/15 16:16, 16F

12/15 16:17, , 17F
至少就留個助攻王的名號在江湖吧。
12/15 16:17, 17F
別亂了,當奴才當太久了嗎?(不好意思,實在是不該這樣 講你的,畢竟不是你的問題) 這不是爭不爭取的問題! 這是學術倫理,展現專業及互相 尊重的問題。 採集或是提供標本給研究人員研究,這本來就是一個很重要 的過程,不過,就是有像你老闆或是另一個所謂的大老,完全 踐踏學術倫理,及不知道該尊重其他人的基本道理,自以為 別人拿東西給他們研究是理所當然的,連致謝都不需要了! 如果你不介意寄個信讓我知道是哪一篇文章的話,有機會我 會盡量「宣傳」這兩個人的學術倫理的價值觀...

12/15 16:21, , 18F
John Stockton
12/15 16:21, 18F

12/16 00:59, , 19F
我覺得第一例沒有致謝很詭異... 至少會寫野外團隊名字吧
12/16 00:59, 19F

12/16 01:00, , 20F
我是海洋的 我們第一作者是大老 但至少致謝會寫參與航次
12/16 01:00, 20F
※ 編輯: craniata (202.220.250.142), 12/17/2016 12:23:02

12/17 18:30, , 21F
case 1在學術倫理上不一定,如果有參與後續那應該
12/17 18:30, 21F

12/17 18:31, , 22F
有作者,只是交標本那也應該要有致謝
12/17 18:31, 22F

12/18 20:53, , 23F
在研究中拿了生物,幾乎都會特別寫出處吧
12/18 20:53, 23F

12/18 20:53, , 24F
採樣也會寫地點…
12/18 20:53, 24F
文章代碼(AID): #1OKSffth (P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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