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傑出人才補助國外會議

看板PhD作者 (聽說茉夏分手了)時間8年前 (2016/04/07 00:29), 編輯推噓11(11026)
留言37則, 1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5 (看更多)
引起這麼多爭端 我還是來補充一下後續發展好了,抱歉造成了板上的一些混亂。 後來,我有寄信跟基金會方道歉,並且提出我care的地方。 而基金會方也有主動聯絡,我們也都互相好好的用電話道歉了。 承辦人其實是個好人說....那天一賭氣真的是太衝動了orz 只是,覺得很感慨..... 因為,承辦人說,會在報告人上審核採取從嚴認定的方式,是因為過去有人拿了錢之後直 接把東西丟給老闆報(以英文不好為理由),而自己等於是拿補助出去玩一圈。 真的是希望害群之馬能夠少一些,讓好好做事情的人能夠得到應有的credi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227.18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hD/M.1459960190.A.F7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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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會黑吧(對他老闆)... 居然有人就為了玩敢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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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好結果給推 祝一切順利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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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當事人來說根本不在意,反正也不會申請第二次。但是卻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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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到後面的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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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原PO負責任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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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後續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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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老闆 其責任在法律上和實際上本來就不該只是發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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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 而有監督和管理手下的責任 只是在學校 教授和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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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於外界做事的態度不嚴謹而較隨便 責任追究上更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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搓湯圓打迷糊仗的方式才會對這方面比較無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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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的一句老話 教不嚴師之惰 不是隨便講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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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 自己的權力跟義務最好是先弄清楚 就算要搞特權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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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懶啥的 也得先知道哪些事情自己是冒著怎樣的風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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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離正軌" 連正軌是啥都不想或不願去知道 那總有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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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有"驚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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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種人很多不是嗎?次一級的只有自己發表時到會場,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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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都跑去玩的更多。旅遊版好多「小弟要去開會,請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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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的,拿了補助必須全程參加,補助去工作不是旅遊。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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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自費去玩順便發表沒問題,但是就沒參加研討會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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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才有規定必須在聲稱會貼壁報旁拍攝作者跟壁報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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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稱有口頭報告者要有上台講的照片等核銷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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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話講 承辦人員搞不好比申請錢的人更討厭這項規定 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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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因為有人濫用制度原有的善意而逼出這些核銷規定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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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者必須核對 到底該譴責誰 想想其實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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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東西規定會越來越嚴 通常就是因為有人鑽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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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是因為單位愚蠢吧 有人鑽漏洞下一次就不給過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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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不效率的措施根本頗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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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才頗呵,有些人根本不會來申請第二次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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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不給過,難道是從此取消這類補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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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00:50, , 30F
規則不修,下次要用什麼理由不給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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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2:58, , 31F
不給過需要交代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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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21:53, , 32F
規則不修,誰會去核對申請人是不是首次申請跟前次表現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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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21:53, , 33F
說表現差,下次不給過就好了,但實行起來沒那麼簡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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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02:14, , 34F
不需要交代給申請人知道,即使如此,若只是看你不爽而不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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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02:14, , 35F
過,你會服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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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04:15, , 36F
如果是公家單位 申請者有各種正規管道申訴甚至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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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1:48, , 37F
正藝魔人4 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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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N1Jb-zw (P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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