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三年不能畢業是我自己的問題?
※ 引述《blackb (安室照片好可愛喔~~~)》之銘言:
: 我是原波
: 因為沒有前後文,所以比較難以理解我的回應,真是不好意思。
: 我要強調的是,我並沒有怪罪教育部的意思,有在看我FB的朋友們應該知道,
: 我認為大家共體時艱沒什麼不好,在博士資格考以後要各憑本事也沒什麼,
: 但是公費有規定返國義務,他是全額補助性質,如果要協助補助到第三年,
: 那至少讓大家可以活三年不為過吧。問題就出在這裡,大部份的學費是超過三萬,
所以這個標題很容易讓大家誤解原PO的意思吧?
(標題殺人法結果誤殺原PO...... XDDD)
教育部公費本來就沒有預設獲獎人必須幾年取得學位,我覺得原PO的方式才是比較
健康的。 粉久以前我跟系上一位老師說,我拿到了留獎甲類,終於第一年可以
成行了,那位老師只是淡淡的說:「fallwind啊~ 拿台灣納稅人的錢出國讀書沒什麼
了不起。你真的可以,應該要拿美國人的錢來念書。」 還好我沒有辜負她~ XD
我也是人社領域啦~ b大說的沒錯,要拿到tuition waiver比較困難沒錯,但是
我也是知道很多留學生是甚至到別系、或者是在行政單位工作拿waiver的。 所以
那個什麼要候選人之後系上才願意給funding,這個我覺得是劃地自限了。 再說,
有了公費,其實已經是比其他留學生更有餘裕,但是看過一些少數例子,也可能
發生不小心死於安樂的問題。 反而沒有公費的同學生於憂患,戰戰兢兢捧著好不
容易搶到的飯碗,有funding地一路到畢業。 (希望公費生們看到不會覺得我太
offensive.....不舒服的話我就先道歉了)
所以,即使是拿到公費,還是得及早替自己第四年以後的funding來源打算,累積
TA RA經驗也好,打好系所人脈也好,如果是等到第三年才慌慌張張找接續的funding,
那真的很抱歉,系所為了要搶好學生,除非有錢花不完,不然也是新生優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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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2.24.32.43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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