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三年不能畢業是我自己的問題?
(經同意轉錄自 FB)
沈XX分享了 1 條連結。
http://www.edu.tw/FileUpload/1088-21917/Documents/(附件)教育部103年留學獎學金
甄試簡章(國際司).pdf
12月3日在Irvine, CA, United States附近 ·
剛剛翻了一下規定,有拿過公費留學獎學金,就不可以再去申請留講,嗚嗚。博士要念六
年,公費你就只給三年,期間錢不夠就算了,反正共體時艱,但拿了以後都不能再申請別
的,真的只能慶幸自己有TA...話說回來,TA的錢一旦拿到了,公費學費部分還要扣除繳
還呢(新的規定已不用,可惜我不適用,哭哭)。
一個月1400真的要命啦。我自己靠書還可以撐下去,但是一般生1400扣掉房租800-900美
金(有帶家眷更貴),剩下是絕對不夠的。今年來西岸的變多,所以教育部週轉金還有點
不足,之前辦事處問說有沒有公費生可以自願先墊學費,然後明年教育部再補,我耍帥說
我沒問題,現在實在頗為後悔。不過算了,共體時艱啦,畢竟我認識的公費生幾乎都比我
困難(我大概是經濟最不困難的一位)。不過拜託教育部行行好,博士班能不能以後支援
多一些,我們願意對納稅人負更多義務。
我看中山獎學金要有黨籍兩年,現在入黨來的及嗎?我相信國民黨一定沒有黑名單這種東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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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留言
xxxxx Yeh:
國家沒有義務幫你拿學位,三年拿不到博士,也拿不到學校的獎學金,是你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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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XX:
不知道你在靠北三小。社科院幾年畢業是學校規定的,我要三年畢業是違反規定
的,不要暴露自己對社科的無知。另外,我拿五年全額獎學金,我是在幫其他公費生靠腰
,你大概看不懂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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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XX
4小時前在Irvine, CA, United States附近 · 編輯紀錄
我昨天抱怨了一下公費,結果看到有人留言:「國家沒有義務幫你拿學位,三年拿不到博
士,也拿不到學校的獎學金,是你的問題。」
我笑了笑,一般人對於博士如何拿,學程怎麼跑不是很清楚,姑且不論我們政府說了多少
次要培育人才,就算在公費底下規定返國義務,因此認為國家沒義務的人本來就大有人在
,而一般人對於權利義務不是很清楚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但我點一下留言者的資料,乖乖不得了,葉慶元,葉大狀師耶,法律界有名的前輩,前台
北市法規會主委,也是我在Upenn的學長,寫那麼冷血的話,是被盜帳號嗎?
這句話惹怒了不少在念PhD的朋友,也讓我收到不少來信。不過作為一個冷靜不易怒的台
灣人(咳咳),我來說一下概況好了。
以我的Program為例,全美排名第五,並不是什麼沒聽過的野雞學校,當然沒有Upenn那麼
有名(Upenn在我們領域排第十三的樣子,但法學院排第七),但大概作為一個參考應該
還是可以的。
首先,在人文和社會領域(商科也是),申請到博士學位要先修習兩年約84學分的課程,
我的學院是規定只要有兩科以上拿到B就退學,沒錯,就是直接退學。我兩年以來拿了一
個B,但也拿了五個A+,只是沒有葉學長優秀是一定的。而這兩年之間,必須要擔任大學
部基礎課程的助教,也沒什麼,就教教大學部學生,一周大概教兩小時,算輕鬆,我教過
憲法,法律社會學,偏差行為,少年非行等課程。系上規定,學生給老師的教學評鑑不能
夠低於5分,否則一樣退學(連續兩學期的話)。我連續三學期6.8分(滿分七分),當然
沒有七分,一定沒有學長優秀,會檢討。
PhD第二年年末必須要交出一篇被系上認可能夠發表的期刊論文。並在全美年會發表,我
有幸發表了三次,這個交不出來,沒什麼,一樣退學而已(我之前太晚交,被學校警告)
。第三年的二月和五月考博士資格考,兩次機會,沒有過一樣退學。第三年年末交論文大
綱,Defend,第四年要再發一篇文章,然後做田野研究,第五年再Defend,而且還要在大
學部直接教一門基礎課程(統計、犯罪學、或法律社會學)。壓力大是不用說,去年我們
系上總共兩個自殺成功,不過這樣的壓力對葉老大一定算小事,都念過law school了,一
定是law school比較恐怖嘛。
理論五年畢業,但我的領域平均是六年。是我們特別嗎?不是,這個是留美念PhD的「常
態」。只要是人文和社會科學院,全部都是如此,我們可能還算比較「中等」的。這些道
理基本留美的不可能會不知道,所以我才合理懷疑葉狀師被盜帳號。
「三年拿不到博士」是我們的問題?難怪那麼多人看到留言會氣歪。
再說獎學金好了。我有獎學金,但基本上獎學金無法負擔「州外學費」。每個學校,尤其
公立,對於國際學生的獎學金十分有限,而且我的學費特別高,只要每次補助我,其實就
少補助三個美國人,更不用說其他國際學生。獎學金這種東西,像葉老大那麼優秀,當然
一申請就有。我每次都申請都心驚膽戰。我們系上也有其他國際學生,比我窮很多,有時
候我申請了,他們就沒有(因為我是第一個國際學生,研究計劃比較充分)。所以有一次
我直接撤件不申請,讓資源能夠平均分布。還有一次我做TA是義務,但把領錢機會讓給其
他美國同學,沒什麼,只是希望大家都過得好,我大不了忍一個學期而已,大家都在苦,
我沒道理一個人享受。可能葉老大的朋友都比較有錢,沒有這層顧慮,領獎學金跟喝水一
樣,私立學校果然比較屌,好學校就是不一樣。
在美國,尤其是人文社會領域,獎學金對國際學生不是普通的不友善。其他零零散散的獎
學金,基本上都是要考過博士資格考才可以申請,而葉大狀師的SJD內建博士後選,自然
沒有這個顧慮,真是屌到不像話。問題是,對普通PhD學生而言,考過資格考學費就減免
了,真正需要錢的就是在資格考前這個時候,更別讓我說獎學金領取還存在種族歧視問題
,這我改天寫一篇。
作為留美法律領域的人,對於人文社會學科的基本關懷沒有具備是令我難以想像的,但完
全不懂其他文法商博士學生的概況是不可能的,所以我才說,這一定是盜帳號。
結論,我們就是那麼弱,被你瞧不起真的是很不好意思,污了您的眼睛。至於國家不想培
養我們,我沒意見,我愛台灣不是建立在這個上面,國家不想培養,還規定返國義務也沒
什麼,反正我自己心裡的義務永遠都在,只是我不夠優秀,可能沒辦法像學長那麼有貢獻
,還能在最厲害的事務所上班,讓台灣一天比一天強大(其餘理律的朋友們,我絕無不敬
之意,你們可是我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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