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分享還未發表的文章

看板PhD作者 (LOVE)時間13年前 (2012/10/17 05:06), 編輯推噓7(7010)
留言17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4 (看更多)
最近寫的一篇文章還在投稿皮皮銼等回覆中 不知為何詢問度超高 先是老板叫實驗室學妹跟我借來當碩論參考 (老板開口只好硬著頭皮寄給學妹了) 然後是第二作者(老板的老板)叫我的同學來跟我借當博論參考 真的是很煩惱 到底要不要一直這樣出借呢? 是不是我太小氣才覺得還未發表的文章不應該這樣大肆散播呀? 如果不想借要怎麼拒絕同學才不會得罪人呢? 唉唷威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55.41.33.18

10/17 05:08, , 1F
不借的理由是啥??搞不懂....
10/17 05:08, 1F

10/17 06:38, , 2F
未發表文章本來就不應該亂傳 一方面是保護自己
10/17 06:38, 2F

10/17 06:38, , 3F
一方面也是負責
10/17 06:38, 3F

10/17 06:39, , 4F
想問原 po 所謂參考是要使用裡面數據還是學習寫法?
10/17 06:39, 4F

10/17 06:54, , 5F
不過我是覺得共同作者要借的話出借是應該的
10/17 06:54, 5F

10/17 10:09, , 6F
大家似乎想參考的都是METHOD的部分
10/17 10:09, 6F

10/17 10:54, , 7F
如果你的文章重點不在技術創新, M&M 主體也是延用前人
10/17 10:54, 7F

10/17 10:55, , 8F
那分享一下我覺得還可以接受
10/17 10:55, 8F

10/17 10:55, , 9F
我是說分享 M7M 部分.
10/17 10:55, 9F

10/17 13:42, , 10F
老闆都開口,當然就給阿...我是認為給沒問題那派...
10/17 13:42, 10F

10/17 13:45, , 11F
老闆說的算..另外corresponding author應該是老闆吧?
10/17 13:45, 11F

10/17 18:19, , 12F
最簡單當然老闆說了算 但實務上有出事了老闆不管的
10/17 18:19, 12F

10/17 18:19, , 13F
所以原波請依個案自行決斷
10/17 18:19, 13F

10/17 19:03, , 14F
我也覺得老闆說得算...
10/17 19:03, 14F

10/17 21:37, , 15F
回r大,美國這邊似乎習慣第一和通訊作者同一人 所以都是我囉
10/17 21:37, 15F

10/18 09:40, , 16F
看老闆吧 有些老闆喜歡當通訊作者
10/18 09:40, 16F

10/20 13:51, , 17F
你的狀況,好像沒辦法由你決定吧...
10/20 13:51, 17F
文章代碼(AID): #1GVSnAS- (P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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