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品牌行銷?

看板Peppermint作者 (sonic tooth)時間22年前 (2004/02/27 23:5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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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LUEHUNG (blue)》之銘言: : ※ 引述《mmmahh (岩田鐵五郎)》之銘言: : : 因為這種說法根本就是狗屁啊 : 莫非就是我這種不想聽 周杰倫 蔡依林 she : 卻又想聽類流行搖滾 敗類的救贖 : 而且我已經不聽陳綺貞了 : 矣矣矣 剛回來,有一點點時差,所以可能沒有完全跟到各位的想法 總之我去到日本才知道 傳說中多勁又多勁的無印良品 其實就是生活工場嘛(我真的很土唷) 有人覺得NO NAME作為品牌迷思很有趣嗎?(之前不知道在哪翻到這個議題的文章) 我覺得是無聊到爆炸的一件事情耶 而且有人提出無印良品,就真的有人認真去想NO BRAND也是一種BRAND耶,然後嘖嘖稱奇 幹嘛想那麼多,每個人都想當聰明人 怕自己被耍了嗎? INDIE或POP, 地下或創作,那又怎樣 名詞本身沒有錯,想要有知覺的人,把它當成一種分類就好了 像"生活工場"和"力麗傢俱"當成分類 IKEA可能又是另外一類 原宿和西門町同一類 品川和新店同一類 大概是這樣 聽音樂本身還是像坐椅子或是從肥皂盒裡拿東西出來一樣很單純啊~ 當然關係到消費,選擇樂團或品牌,其實有很多其他附加的東西會影響你 但是 就跟朋友一樣啊 什麼人交什麼朋友 根本就沒辦法 如果會被哪些非關音樂的氛圍吸引,也不用覺得自己被騙了啊 反正你本來就得消費。 我的意思是說 文字本身不是對象,使用方法是現象,它也不是個像樣的對象 哈哈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4.98
文章代碼(AID): #10Fsa3QO (Pepperm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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