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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tent ]
討論串[問題] U.S.C.102 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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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有點長 其與U.S.C.102(d)之組成要件相關]. 今天某教授打電話給俺問一個案件的案情 大意如下:. 案件暫稱 甲案,甲案之發明(A)於95年1月1日完成,未公開。. 延至100年1月1日於中華民國提出申請 並於101年6月公開(P). 並於101年8月收到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 美國案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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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102(d)的證據應該要是同一申請人在外國就同一發明所獲得的專利. (可指patent或inventor's certificate,inventor's certificate一般是指某些共產國家中類似專利的權利). 其中該外國專利必須滿足兩個要件. 1.申請日必須早於U.S申請日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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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答覆一下. 1. 102(a)已經被克服(無疑義),除非OA有其他前案. 2. 102(b)2012.06公開,未滿一年,被克服,除非OA有其他前案. 3. 102(c)無疑義. 4. 102(d) bar要成立有四個要件要全部符合. REQ 1: same invention. REQ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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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謝謝ceipi musicfreshma deathcustom版友的回應及說明. 看到大家的意見 心算是有定一點了. 而針對D大的回應中提及的2135.01 其實我也有看過. 但就是沒提及INVENTOR'S CERTIFICATE 但按照其他段落的說明 應與各版友所述一致. 當初會有此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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