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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關於簽約不得離職
共 10 篇文章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oncen (concen)時間17年前 (2007/05/22 14:3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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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碰過的都是要簽保密契約. "規定幾年內不得離職"的契約我是沒碰過(我應徵過約六七家). 印象最深比較特別的是我兩年前應徵某一家大型知名事務所. 是要簽"競業條款". 離職後三年內不能到"同類型公司"去任職. 這個..枷鎖好像更重耶@@(我覺得啦). 編輯: concen 來自: 61.217.

推噓6(6推 0噓 26→)留言3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imonJr (Insomnia guy)時間16年前 (2008/08/08 14:5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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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舊文拿出來再請教一下~. 就小弟的瞭解,根據勞基法規定,簽合約不是要有簽約金才算是有效力?. 如果只是單純的綁約幾年卻沒有相等的報酬補償,是否在法律上就站不住腳?. 因為小弟最近想往專利領域工作,但是聽到要綁約就覺得有的無形的擔子~. 畢竟對本身來說,假使公司理念或是工作內容興趣不合,綁約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iglauhk (成為自己曾討厭的壞人)時間16年前 (2008/08/08 16:3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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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結論: 要是你職位沒有非常 極度 很 敏感 / 你很窮 月入3萬. 那不用擔心 他也懶得去告你 XD. 小的不才 前陣子看過契約法規實務.. 其中一章有提到這點個~. 書上說 (如有錯請指教). A 在甲公司上班 是IP~. 然後轉到乙公司上班 也是IP~. 要是A在甲任職的時候沒有離職協議書就
(還有237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arley (莫忘初衷)時間16年前 (2008/08/08 17:1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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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應該沒有規定簽約要有簽約金才有效. 一般我們受雇時沒有另行約定工作的時間. 是屬於勞基法第9條所說的不定期契約. 勞工雖然可以隨時解約. 但也需要遵守第16條第1項的規定. 另外那種簽兩年 簽三年不得離職的合約叫定期契約. 雇主不可以任意解約 相對的勞工也不可以任意離職. 違反契約通常都是付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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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3→)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imonJr (Insomnia guy)時間16年前 (2008/08/08 18:3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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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P大與B大的回應 !!. 只是我剛剛在網路上找到這一篇文章,. http://www.twlabor.net/phpBB2/viewtopic.php?t=1069. 裡面提到,基於平衡原則,雇主應事先提供員工一筆簽約金,. 讓員工在簽約前更審慎評估是否簽下競業條款~. 若是這樣,那是否定期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