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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關於簽約不得離職
共 10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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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我是唸法律的 最近應徵商標專利事務所的法務都會面臨到一個問題. 就是他們都會要我簽一個約定幾年內不得離職的契約(據他們說違約也不會怎樣). 不過老子打死也不信 這感覺有點像有人跟你說有批牛肉很便宜一樣.... 我對於簽約很在意 而且他們一簽最少兩年. 我也知道法律系在事務所的流動性很高 對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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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arcon (阿呆 NNN )》之銘言:. 事務所簽這種契約是不是常態我不知道,. 不過請參考以下以前(2006)寫的:. 剛好今天拿到一本論文集,裡面有實證研究.. 根據 洪榮宗/劉偉立/黃心苑發表在2006年全國科技法律研討會上的論文:.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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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eted]事務所應該不敢要求新進員工簽競業禁止條款,. 因為簽了就代表離職後完全不可能在這一行找工作,. 會嚇跑一堆求職者。. 現在事務所頭痛的是,不管法務人員或是專利工程師,. 培養到「稍微」能獨立處理基本工作的能力,. 舉專利工程師而言,可以自行跟發名人洽談,完成專利搞撰寫,. 不需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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