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申請發明專利 事務所一直收申復費用

看板Patent作者 (SANKK)時間9年前 (2015/06/26 03:06), 編輯推噓1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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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ejoe (比喬)》之銘言: : 我最近申請專利也遇到類似的情形,不過我還沒簽約。 : 談了幾間事務所覺得事務所跟本不會花時間幫你看可專利性,他們只會說你的東西很棒,他找不到相關專利。 : 我自己花了一個月檢索,他們也沒什麼看,一直說可以申請。 : 不知道有沒有前輩可以指導一下要如何和專利事務所談判呢? : ※ 引述《jenner (去看看世界有多大吧)》之銘言: : 當初委託事務所申請一個專利 : 事務所協助調查這項案子是否具發明性 : 並且協助撰文 最後事務所建議可以送發明件 : 但至今來回已經被退回好幾次 : 也繳了多次申復的費用 : 每次都是一萬五 : 而且都只是改個一兩行而已 : 請問各位大大 : 這在專利事務所的業務中是常態嗎? : 那事務所不是專門賺申復費就好了? : 這責任應該歸屬在專利事務所還是發明人身上呢?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_M910x. (探頭)讓我這個流浪工程師來說說吧 P大那一篇已經說得很中肯了 我來針對專利申請前中後來說給你聽 一、專利申請前(跟事務所洽案+檢所) 1、首先,申請人自己請先摸著良心,你想花多少錢來處理你的專利? 發明專利,檢索然後送件被OA,然後在一路打上去直到核准領證的; 這種事務所不是沒有,問題是你只想花[頭又大]的錢,買一台馬撒拉帝, 有可能嗎??????????????????????????????????????????????????????? 2、前案檢所 公開,以絕對公開來說,全世界有多少的專利公報資料庫? 好,台灣,大陸給你免費然後很認真地檢所好了,反正看得懂, 其他國家呢?檢所要花時間去閱讀前案的,簡單一點來說, 如果你老闆給你100篇外文文件(英文就好,每篇5000字), 要你看完並提出心得,你會不會在心裡靠杯老闆,拿草人插針? 然後這些鳥事情還不能算在績效上,因為沒收費阿,事務所如何生存? 再來,多少申請人都說:「我無罪,司法不公?」;歐,不是啦, 這些前案跟我的技術不一樣啦!哪裡不一樣?「就是不一樣啦」,     這樣要事務所怎麼幫你? 就算申請人聽進去了,下場不就撤件,不然然就說 幫我迴避設計,再不然更慘的是,找個說謊的 事務所送件,事務所的工程師不是沒事做啊,迴避設計完,如果又撤件, 或轉到其他事務所,那做白工的辛酸只能自己吞。 3、結論:專利商標事務所的服務,跟買春差不多(版上大大不要打我) ,錢越多就隨你搞;而至於有良心的事務所, 專業、服務、價格,你只能三選二。 二、專利處理中(撰稿到送件) 1、申請人自己有多少的技術? 不要跟事務所說:我的概念就是竹蜻蜓,剩下的將給你們了; 事務所不是小叮噹好嗎? 不要跟事務所說:我的技術很機密,不能跟你們說,給你們皮毛就好; 你是要畫虎不成反類犬嗎? 2、專利工程師的素質 說實在的,會踏入這一個坑的人,唬爛、說故事的功力一流(誤) ;基本上,做了3-5年以上的專利工程師,見識大多很廣,雖然深度不夠, 但撰寫專利說明書、答辯、舉發等等都是足夠的,如果專利工程師的技術能力, 超過rd,或是申請人,那就開除那些RD,不然就申請人多加專利工程師吧。 3、申請人自己的態度 不要跟事務所說:可我很窮,可不可以便宜一點?可不可以開票6個月; 事務所:花御飯糰的錢,要吃連勝文便當? 那我可不可以等票兌現了再送件? 不要跟事務所說:一定要核准歐 事務所:那請送台灣新型就好,包準!國外請找新型登錄制的國家送件就好 打官司沒有包贏的,開刀沒有保證不死人的; 古美門研介,朝田龍太郎是不存在的好嗎? 三、專利送件後 1、關於OA,就是核駁、修正之類的 修正,事務所大都默默地吞了這個服務費,畢竟, 修正常見的大多是錯字、語意不清、元件編號不一致等等, 核駁,審查委員認為有不能授予專利的意見, 這個回歸到前面,前案檢所的部分,但是,主觀意識下,審查委員就是 要核駁你,你咬他阿?然而,答辯所需要的工時,其實是比專利撰稿還花時間, 引證案少就算了,引證案很多的時候,要花多少時間來閱讀跟比對? 然後還要給申請人意見,往往申請人只會說:就是不一樣啦; 事務所很專業,交給你們了;事務所不是研發中心,技術深度是有限的, 很多技術細節是需要申請人自己說明的,往往很多申請人拿這個當作衡量 事務所技術程度的依據,套句前面說的;事務所真的很懂技術, 這些申請人要RD做什麼呢? 2、關於領證費,年費 扣掉官方規費之後,總是要留一口飯給事務所吃,嫌貴就自己去繳; 自己控管繳費時間,不然,現在很多事務所都有很低價的代繳服務, 低價到服務費一千台幣不到,年費代繳,首先要給國外事務所抽, 國外事務所大多是$$$先收到再辦事,就算是台灣事務所在海外設立的分所, 連規費都要事務所先墊嗎? 又不是住院,等出院再給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5.44.7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tent/M.1435259190.A.8D5.html

06/26 05:54, , 1F
想要m起來的說
06/26 05:54, 1F

06/26 08:44, , 2F
寫的超寫實!
06/26 08:44,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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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原來我誤入歧途,是賣春的 XD
06/26 10:18, 3F

06/26 10:25, , 4F
真正賣春應該賺得比專利工程師多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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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0:41, , 5F
這篇不推對不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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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 12:14, , 6F
Sank 大 (拜)
06/26 12:14, 6F

06/26 12:19, , 7F
淚推
06/26 12:19, 7F

06/26 14:25, , 8F
淚灑鍵盤
06/26 14:25, 8F

06/26 23:09, , 9F
已哭
06/26 23:09, 9F

06/27 19:37, , 10F
賣春的賺比較多+1.....淚推
06/27 19:37, 10F

07/05 09:57, , 11F
說的有理 但申請人並不這麼想
07/05 09:57, 11F

07/08 12:58, , 12F
我是ih,但我推這篇....
07/08 12:58, 12F

07/08 12:59, , 13F
讓公司理解這一塊,是ih的工作
07/08 12:59,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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