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工作上專利權歸屬問題

看板Patent作者 (wartwo)時間10年前 (2013/10/28 23:05), 編輯推噓5(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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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到乙方任職前提出申請了A專利(還未拿到專利權). 乙方的工作契約上記載甲方於工作期間獲得之專利 ,其專利權歸屬於乙方。 那請問如果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拿到了A專利的專利權(台灣、美國、中國), A專利的專利權是屬於甲方還是乙方。 麻煩各位高人針對台灣、美國、中國的法律都作解答。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8.69.64 ※ 編輯: wartwo 來自: 114.38.69.64 (10/28 23:06)

10/28 23:17, , 1F
你說的應該是甲"拿到專利權"而非發明權
10/28 23:17, 1F

10/28 23:17, , 2F
這個自然屬於甲或是甲的前雇主(依契約)
10/28 23:17, 2F
※ 編輯: wartwo 來自: 114.38.69.64 (10/28 23:20)

10/28 23:22, , 3F
可是乙方的工作契約上的規定是屬於乙方,那法律上的解釋是?
10/28 23:22, 3F

10/28 23:50, , 4F
中國的話 可以參考專利法第6條 第7條 細則第12條
10/28 23:50, 4F

10/28 23:51, , 5F
契約上有爭執有疑義 就上法院
10/28 23:51, 5F

10/29 09:44, , 6F
各國不同 台灣會違反專利法第8及9條而歸屬於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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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09:46, , 7F
另外 契約不得違反法律強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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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10:29, , 8F
請問DragonDeath,那中國和美國的規定呢?
10/29 10:29, 8F

10/29 13:46, , 9F
中國和美國請洽詢其他專業人士 忘了說
10/29 13:46, 9F

10/29 13:47, , 10F
如果這契約稍加修改一下 應該就可以確保專利權屬於乙
10/29 13:47, 10F

10/29 13:48, , 11F
關鍵字 轉讓 而非於工作契約強迫獲得
10/29 13:48, 11F

10/29 13:51, , 12F
不一定 國內就有類似判決 專利最後歸給教授而沒給學校
10/29 13:51, 12F

10/29 14:28, , 13F
那請問DragonDeath,如果外商在台灣的分公司跟我簽契約,那是
10/29 14:28, 13F

10/29 14:29, , 14F
台灣的法律來仲裁還是已外國的法律?還是以專利申請所在地?
10/29 14:29, 14F

10/30 09:32, , 15F
要看跟你簽約的時候契約裡面有沒有說明合意適用的準據法
10/30 09:32, 15F
文章代碼(AID): #1IRdqooU (Pa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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