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USC 112一問

看板Patent作者 (orange)時間13年前 (2012/07/14 22:2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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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iglauhk (我要當陽光型男!!)》之銘言: : 最近正在處理一個OA案王 USC. 112 121 102 103全都犯了 : 而其中的USC.112 目前無解 故來請教一下版友 : 首先 說明書內容為: : 一木頭未經處理 彈性為 1 : 一木頭 經處理 彈性為 1.55 : 第一次oa時 claim 1為 : 一經處理的木頭 其彈性較未經處理之木頭來得高 : 被新穎性以及申請專利範圍不明確所核駁 故於回應中更正為 : 一木頭A 相較於未經處理之木頭(B) A之彈性較B之彈性高上至少(at least)50%。 : 第二次OA中 EXAMINER表示 說明書僅揭露 55%之提升 : 而claim中的至少50% 將包含55%以上的部份 故此 claim係超出原說明書之記載 : 經查 http://0rz.tw/MInbA 其審查理由合理 你的例子跟你cite的例子是完全一樣嗎? : 然而除了 將 "at least" 更為 "up to"以外 還有其他較為取巧的解法嗎 : 請先進們不吝指教 謝謝各位 如果說明書裡只有55%的數據,那就看說明書教了什麼處理方法 請發明人提供新的實驗數據,submit rule 132 declaration 然後解釋給examiner 說 一般人照著說明書去處理就可以得到"at least 50%" 不過還是要仔細看過說明書去做判斷 送的數據也是要跟發明人好好討論一下 確定是正確的,然後沒有其他相反不好的數據 (要是有不好的data,不要只送好的data) 其實最好不要用這個方法, 不過沒看到你的說明書,也沒辦法告訴你怎麼跟審查員解釋比較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98.231.217.230
文章代碼(AID): #1G0O23-7 (Pa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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