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OA之答辯?

看板Patent作者 (海灘男孩)時間15年前 (2009/04/09 22:00), 編輯推噓10(10046)
留言56則, 1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初來這個版 看到各位大大的豐富知識 真的很佩服 小弟有幾個問題想請各位大大指導一下 看過某間法律事務所的美國OA答辯內容 審查委員是以103(a)為由核駁,而且引了兩個引證案內容 而這間法律事務所的內容則是將該申請案的 claim 複製上去, 接著則寫 The teachings of the citations fail to teach or suggest the present invention. Therefore, the present invention is patentable. 姑且不論兩個引證案是否真的不是很適當的引證案 但答辯內容僅寫這樣就要克服103(a)會不會很草率? 至少我覺得為何都沒陳述彼此之不同就想克服103(a) 真的是太異想天開了 而且這樣的response 還是出自著名法律事務所會不會太扯了? 而客戶的權益不就被白白給玩掉了 請各位大大指導一下囉 感恩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6.38.5

04/09 22:34, , 1F
沒其他的理由了????哪家事務所啊,可以透露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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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23:58, , 2F
應該想多賺你幾次OA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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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0:11, , 3F
沒其他理由了 至於是哪間事務所喔 通關密語為 松山機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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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3:31, , 4F
我交手過這家事務所的工程師,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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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8:29, , 5F
先看看該案實際技術吧 真的不可專利要人家怎麼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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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8:33, , 6F
如果真的不可專利就要告知客戶別提response了,這種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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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8:34, , 7F
只是浪費客戶的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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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0:29, , 8F
樓上怎知事務所沒告知 我從文章看不出來 倒是現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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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0:30, , 9F
常見委婉告知很難成功後 客戶還是勾選委請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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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1:58, , 10F
客戶就是是原po啊,說明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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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1:59, , 11F
還有委請答辯只是貼定稿的話,那請程序處理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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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找PE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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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2:00, , 13F
通常遇到客戶硬要打,但己方覺得無望的情況下,可以請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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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直接提供答辯稿.會貴很多,但是總比自己貼定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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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美代理人有時候會看出很奇怪的點,應該是國情不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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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s大講的情況很常見,但是還是要寫一下引証案跟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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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差異,就算差異再微小再微不足道還是要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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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都不寫,就說本技藝人士無法由引証案輕易思及並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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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如果這樣可以過的話跟我講一下,感謝大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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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2:14, , 20F
原post應該先請教事務所,或許是工程師疏失給錯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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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2:15, , 21F
大家在這邊隔空抓藥也抓不出所以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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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2:49, , 22F
用這種ARGUE的方式去打進步性問題,根本就是亂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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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7:10, , 23F
這種argue的方式 我好像常在某家事務所轉來的案子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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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7:41, , 24F
其實案件內容確有不同 但我不太認同的是 以簡單說不一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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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7:45, , 25F
這種方式真的很OOXX 同意hs大和V大的說法 再小的差異都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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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8:20, , 26F
h大講得沒錯 不過如果幾乎能預知下場是一樣的:被駁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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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寫那些看似差異的差異與否並不重要吧 (結果論) 所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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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者只在客戶的觀感而已不是? 自我催眠是很不好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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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出小差異,不一定被駁(who knows?),畢竟我不是審查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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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寫都不寫直接貼定稿,肯定被駁. 這不是自我催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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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8:38, , 31F
這是職業道德.如果連這點都做不到,不要幹PE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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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8:55, , 32F
還是要看官方來函的實際內容才能定奪吧,另外,其實這種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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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8:56, , 33F
法是最棒的答辯方式(理想上),如果能夠不用提出任合CLA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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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外的arguement就能通過答辯,當然是最適合,但是通常會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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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再次核駁的可能也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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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出claim以外的東西argue跟原po講的是兩碼子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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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出claim以外的東西是指可以說明引證案如何與claim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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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20:28, , 38F
元件差異, 說明審查委員的比對是錯誤,但是原po提出的這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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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20:29, , 39F
跟答辯是兩碼子事情, 只靠原po講的這種東西可以說服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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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20:30, , 40F
委員, 那可真的要把這個案子拿出來膜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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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審查委員因為原po講的東西讓專利過了,那他核准理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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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什麼呢?因為引證案沒有教示? 如果是這樣,那審查委員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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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的核駁理由是來亂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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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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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會出報告,遇到客戶認為機會小都會至少幫忙提供一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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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專利工程師若覺得難以答辯應該也會主動溝通。只覺得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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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隱情。另外,個人淺見是ihpe若覺得品質不好,希望能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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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甚至老闆溝通。負責的事務所一定會給理由或找人改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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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22:25, , 49F
曾遇過主管級不管事不訓練,甚至亂派案而害到新人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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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22:38, , 50F
就算審查委員引用ksr 也不是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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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7:17, , 51F
這個也太離譜了,錢有這麼好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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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1:47, , 52F
話說,原post打電話給事務所了沒?臭罵一頓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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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1:48, , 53F
溝通過對方還是不想改進的話,別說丟過來這邊批,甚至也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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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1:48, , 54F
物色新合作對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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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18:01, , 55F
我沒那麼倒楣是那種事務所的客戶 如果我是客戶 肯定打去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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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18:02, , 56F
週末去美國pair看了這間事務所的大作 很多類似這樣的寫法呢
04/14 18:02, 56F
文章代碼(AID): #19tV-MX5 (Patent)
文章代碼(AID): #19tV-MX5 (Pa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