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公民板討論範圍 及 相似ID管理

看板PUBLICISS_PT作者 (雪人)時間9年前 (2015/06/05 21:14), 9年前編輯推噓8(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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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usashi0389 (龜山老夫郎)》之銘言: : 一、ID是否相似而違規應由使用者自行提出,由站方ID_Multi板認定, : 並非一般板務板主之職權。 1.事實上ID_Multi是用來查詢多重帳號用圖的版 版標寫的非常清楚明瞭麻煩請看清楚 【板主:Makotoyen/disFabulous】 帳號部 多重帳號處 看板《ID_Multi》 2.根據violation違規檢舉中心最新判決文章指出 文章代碼(AID): #1LSIYqZ0 (Violation) https://www.ptt.cc/bbs/Violation/M.1433479348.A.8C0.html 依據使用者檢舉違規申訴處理規則,看板違規事實之有無,由該板板主及小組長認定之, 本板並無管轄權限。 : 二、若站方認定違規,則站方會給予帳號砍除處份, : 若無違規,則該ID之使用者當然和其他使用者擁有同樣權利。 1.是的,所以您的frogflower已被砍除,不是嗎? (笑) 2.違規砍除帳號當然是由站方認定,看板上違規當然由版主認定之 並無任何衝突 3.事實上正確流程應為版主先下判斷,若有不妥才往上申訴 當過兵沒有? 越級上報容易出什麼問題你明白嗎? : 三、若站方已認定無違,則其他使用者是否會對其混淆則在所不問。 : 大多使用者皆已為成年人,理應要有明辨事物之能。 1.申訴一案規一案,上案被駁回不代表往後會被駁回 2.版上相對多數為成年人,對大多數人造成困擾與誤認 相信你也是成年人理應亦要有明辨事物之能力,而不是硬凹 : 四、人在世上皆有其基本權,這是現代民主社會的普世價值。 : 其中包括了按己意申請帳號ID的權利。大家都是平等的。 : 只有在中國古代的帝制社會中,才會有不得與皇帝同名的規定。 : 而公民覺醒板,不是特定人的小團體,應該是個開放自由的空間, : : 那為何會出現類似中國古代忌諱與帝王同名的封建觀念呢? 當然,你說的很好,那為何又特地申請多個相似ID來鬧版呢? 說好的成年人? 說好的明辨事物之能力? 你清楚知道自己最大的謬論在哪嗎? 不是模仿或抄襲的問題,當然也不是假冒 而是刻意鬧版與混淆,慣犯... 否則其實沒人會在乎ID是否相似,當然也不會把你文章噓到X1... : 五、常山七次郎雖是開板板主,但也沒偉大到跟皇帝一樣, : 其他板友自然也會分辨其他帳號的不同, : 現任板主根本不需為此費心。 事實上版友的確混淆了、誤認了,若不是推文提醒你是個慣犯特地發文來鬧版 相信風向與真相早已被帶得亂七八糟,這是十分悖於普世價值 相信我,你認真討論不鬧版,沒人會在乎你ID是否相似,懂? : ※ 引述《offish (offish)》之銘言: : : 一、首先,討論範圍包括公民團體這點將明確寫出。 : : 原板規:第一條第一項  : : 本板為供討論與公共議題有關之新聞、討論、政策、心得與事務等。 : : 修改為: : : 本板為討論公共議題或公民團體,及其所相關之新聞、政策、心得與事務等。 : : 二、其次,公民板經常出現相似 ID , : :   但是這並不足以認定有假冒身分、偽稱他人,或藉此混淆公民運動資訊的行為。 : :   對於這種狀況,目前站方是認定是因為使用者在 ID 上用了數字所以要自行負責, : :   這對於其他使用者並不合理,忽略了造成板友分辨及閱讀上困擾的事實。 : :   為了避免這個狀況屢次出現,因此將增加板規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十款。 1. 站方認定規站方認定,為的是停權、砍除帳號所做之認定 與版主認定是否鬧版、違反版規水桶或是退文,這是兩回事 事實上即使版主下判決造成使用者不服,亦可向上組務申訴 實在很難理解對方都已承認犯行還遲遲不敢下判的原因,到底在怕什麼?

06/03 18:37,
我要代替常山老師完成屎命
06/03 18:37
2.公民版常出現相似ID的話有人像他一樣被檢舉? 3.不足以認定假冒身分不敢用版規第十條判,可以用第九條判 不過不敢判給你幾千條版規你還是不敢判...快點下台好嗎? : : 增加: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十款 : : 與他人 ID 相似,易於混淆,且未善盡說明責任者。 沒鬧版誰在乎相似不相似? 沒鬧版認真討論誰去跟他要求說明責任? 真的是作法自斃、作繭自縛無誤... : :   基於板規第十三條,這將會是罰則水桶兩週的規定。 : :   不過「相似 ID 」的管理細節並不能算每個板友都要清楚的部分, : :   因此依照上述板規,會另外拉出來定子法放在精華區,子法內容如下: : : 《公民板相似 ID 使用者管理辦法》 : : 一、為避免相似ID使用者造成其他板友閱讀及認知上之困擾, : :   要求使用者須善盡自我介紹及分辨的說明責任,特訂定本管理辦法。 : : 二、相似ID使用者,在自行協調或板主公告判斷為相似ID後, : :   至少須在5篇新發表文章開頭或簽名檔處,說明ID、暱稱、登入次數、有效文章, : :   且不得變更文字顏色或背景色以遮掩資訊。 : :   身分說明範例如下: : : 本人 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登入次數》2796次《有效文章》1297篇 : :  與 musashi5566 (內湖七迌郎)《登入次數》 55次《有效文章》 66篇為不同使用者 所以我可以學哞哞,創個相似ID來鬧版 鬧完以後被檢舉後版主又不敢判鬧版水桶,要求說明 說明完後繼續鬧,呵呵....潮爽der~ 還可以在簽名檔直接附上說明,順便挑釁引戰一下表示: 我就是故意創這個ID來挑釁、嘲諷你,咬我阿~~(挖鼻) 被檢舉後要求說明再講幾句說是呵呵仰慕...等等, 嘿嘿,反正版主不敢判,沒事~ : : 三、如站方有做出相關之判決,則身分說明中須再列入案件判決摘要。 : :   摘要內容須包括站務人員ID、判決結果、判決內容連結,範例如下: : :   相似ID中,於批踢踢登入次數、有效文章篇數或公民板發文次數多者,範例如下: : :  經批踢踢法務 _____ 判決, musashi5566 雖註冊與本人類似 ID ,但不予處分。 : :  https://www.ptt.cc/bbs/Violation/M.xxxxxxxxxx.A.4BF.html : :   不符合上述情形者,範例如下: : :  經批踢踢法務 _____ 判決,本人雖註冊與 musashi5566 類似 ID ,但不予處分。 : :  https://www.ptt.cc/bbs/Violation/M.xxxxxxxxxx.A.4BF.html  這是兩回事,站方判決用於退註、砍除帳號 不是水桶與退文,更不會對版務上鬧版作出認定判決 你不敢判就直接說不敢判,自己份內事做都不敢作不需要推給高層 即使有問題也是待你作完如有不妥,才往上交由高層去判斷 就好比你不會開頭就拿憲法規定balabalabal出來說嘴不去管行政條款、施行細則... 作了有違憲疑慮在交由大法官去釋憲,懂? : : 四、相似ID中,未成為登入次數、有效文章數或公民板發文次數三項其中一項最高者, : :   每篇新發表文章均須使用身分說明。 每篇文章還附送你簽名檔挑釁呢~爽~ : : 五、限制相似ID者於本板之推噓文使用權利, : :   至成為相似ID使用者中本板發文次數最高, : :   或相似ID使用者間均協調同意為止。 有權力能管的不管,推給使用者自己協調 乾脆開個調解委員會你說好不好? 道歉有用的話這世界還要警察幹麼? 連小學生都知道的事情.... : : 六、違反本辦法第二、三、四、五條者為未善盡相似 ID 說明責任, : :   經警告後再度違反者,依違反公民板板規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十款處理。 : : 對上述內容有意見者或更好的作法者請提出,然後才會放回公民板討論。 : : offish. 我最好最重要的建議: 下台好嗎? : : -- : 《ID暱稱》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 《經濟狀況》小康 : 《登入次數》2788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1297 篇 (退:2) :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有新進信件還沒看 : #1LCy0avU (ID_Multi) [ptt.cc] [申請] 多重帳號查詢 SmokingFrog/iree/musashi0839 : : → musashi0839: 完完全全可以顯現處被多重劣退數隻帳號者的水準 03/07 00:44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1.110.16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_PT/M.1433501295.A.5D4.html : 推 rocfrank: 暱稱 一個是"常山" 一個是"龜山" 常人足以識別之 06/05 19:24 : → rocfrank: 再者 既是駐板板友 理應立刻判別此出兩ID之區別 06/05 19:27 先撇開你與常山的私怨不說 事實上:

06/02 09:57,
看了很久才發現是0389跟0839 這樣很好玩嗎?
06/02 09:57

06/02 11:14,
哈哈,差點被騙了~
06/02 11:14

06/02 12:14,
我還真的上當了-_-#
06/02 12:14

06/02 22:56,
討厭這麼像的帳號
06/02 22:56

06/05 10:05,
耶!!!!!!!!!! 我被騙了 !!
06/05 10:05
你的理應立刻判別似乎與常人不同 麻煩你把 0389 與 0839 拉遠幾公尺距離再來判斷看看, 讓大家知道你視力有多好棒棒.... 有空來創一支叫rcofrank你說如何? : → rocfrank: 此項早經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本人"檢舉後駁回 06/05 19:28 : → rocfrank: 當判決後之此期間內亦未見抗告 視同自行放棄權利 06/05 19:30 : → rocfrank: 在法治國家中 任何人不經被害人同意自行代其為行使權利 06/05 19:33 : → rocfrank: 都屬無效並有誣告嫌移之行為 06/05 19:35

06/03 18:34,
因為常山老師被停權了 Q_Q
06/03 18:34
哞哞都知道的事情你卻不知道? 我想是顧左右而言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4.204.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_PT/M.1433510057.A.5B8.html ※ 編輯: chx64 (112.104.204.1), 06/05/2015 21:15:48

06/05 21:25, , 1F
我只是自承能立即判別出龜山與常山 何需如此譏諷?
06/05 21:25, 1F

06/05 21:31, , 2F
我有貼出例子給你參考了 如有挑釁譏諷疑慮請你檢舉
06/05 21:31, 2F

06/05 21:49, , 3F
offish版主很廢也不是一兩天的事了 看開一點
06/05 21:49, 3F

06/05 21:51, , 4F
不如問問板眾為何盡選些奇筢當版主...
06/05 21:51, 4F

06/06 08:11, , 5F
請問frogflower關我啥事呢?
06/06 08:11, 5F

06/06 09:02, , 6F
版主不提出多重帳號查詢
06/06 09:02, 6F

06/06 09:04, , 7F
公民版一直有人模仿ID來鬧版也是一大奇人奇事
06/06 09:04, 7F

06/06 09:14, , 8F
樓上何不出來選板主呢?
06/06 09:14, 8F

06/06 09:14, , 9F
多重帳號查詢要有重複IP或其他證明佐證
06/06 09:14, 9F

06/06 11:11, , 10F
To chx64: 謝謝。你把行為訂在鬧板的看法是對的。
06/06 11:11, 10F

06/06 23:13, , 11F
為啥不能先送送看呢?
06/06 23:13, 11F

06/07 09:43, , 12F
目前是 moocow2013、chocholove、hariseb、Qmmmmmmmm、
06/07 09:43, 12F

06/07 09:45, , 13F
musashi0389 五隻帳號,五個分身帳號帳號部那邊不會處理。
06/07 09:45, 13F

06/09 20:58, , 14F
要有違法事由+版主去申請檢舉才會處理
06/09 20:58, 14F

06/09 20:59, , 15F
否則沒有違法 一個人可以有五隻帳號是沒有錯
06/09 20:59, 15F

06/09 21:23, , 16F
而是否違法的關鍵在於 版主你敢不敢判
06/09 21:23, 16F

06/09 21:23, , 17F
如果連判都不敢判 找不到理由來判 那更不用說去檢舉分身了
06/09 21:23, 17F

06/11 20:35, , 18F
我就是沒違法呀 常山七次郎被砍帳號可是被認證的耶
06/11 20:35, 18F

06/11 20:37, , 19F
我認真發文 竟還另設規定打壓我 公民板還有公理嗎?
06/11 20:37, 19F
文章代碼(AID): #1LSQ2fMu (PUBLICISS_PT)
文章代碼(AID): #1LSQ2fMu (PUBLICISS_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