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saLiva水桶 7天

看板PUBLICISS_PT作者 (常山七次郎)時間9年前 (2014/11/22 00:13), 編輯推噓1(546)
留言15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7 (看更多)
※ 引述《meowmeowgo (喵喵狗)》之銘言: : 簡單解釋下本魯目前的看法: : 1.反核跟反反核似乎惡鬥很久了 本魯目前無法一篇一篇去爬文仔細理解你們的詳細情況 判案是這樣判?法官說,我沒空去看惹,所以你們兩個大概半斤八兩吧。 : 2.個人認為推噓選用不用如此介意 用噓來表達贊成 或以推來表達貶意 目前也無違反版規 : 3.個人認為一個銅板敲不響 原原PO也有用腦殘指對方 : 4.所以本魯認為此案件大概只有 皆不判 皆判 皆警告 三種走向 以上 如果一個案子,一項規定可以因為法官說,我好忙喔沒空,你們資料太多了我懶得看, 就任意裁定不判、皆判、皆警告、那是不是一種轉彎? 在一個講民主法治的板轉彎? 這樣對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2.197.21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_PT/M.1416586407.A.572.html

11/22 01:22, , 1F
針對點1來說,板主只要從檢舉文與雙方後續攻防去判決即可
11/22 01:22, 1F

11/22 01:22, , 2F
,不需要把更早數十百篇都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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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01:33, , 3F
怒噓老夫大大落跑不管事 你板主職還掛著耶!? lamda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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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02:15, , 4F
早就辭了 小組規定發了辭職文就是辭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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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mda也是一樣 小組長不拔不能說是板務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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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03:56, , 6F
這篇這樣說我不太認同 我認為喵喵狗說的是標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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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03:57, , 7F
如果標準這樣定 判決這樣下 這一堆檢舉文有很多要判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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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1:17, , 8F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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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1:56, , 9F
本來就應該積極判決養成版風了 連警告或是推文上鎖都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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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3:03, , 10F
7次郎你就別插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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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0:56, , 11F
板友不能對板主提建議是什麼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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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8:17, , 12F
老夫自己在任時會設計劣退人,還好意思講..
11/23 08:17, 12F

11/23 08:57, , 13F
自己要做死還好意思說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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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9:19, , 14F
對嘛..老夫還好意思說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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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23:34, , 15F
說你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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