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 談談多元成家法案

看板PSY作者 (加油)時間10年前 (2013/12/21 10:45), 編輯推噓7(7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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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對於本版最近戰火遍地,卻愈變愈失焦,請問mao版大 這一系列討論串是否能開始收錄、整理,並且請mao版大就本討論串的局面做點處理吧? 另外,若各位版友對於"多元成家 "法案有各自的見解,我其實比較期待看見的是 各位版友可就各自的視角、立場、主張等提出論述與想法,而不是一直陷入某種論戰迴圈 避免迴圈的直接作法,我建議mao版大不如來辦徵文[時事討論],鼓勵版友來談: 一方面,遊戲規則清楚可避免現在的混亂局面 二方面,以徵文形式每個人可以有不同表述,就"討論 "的立場來看比較有機會沉澱與     話語有所梳理及咀嚼 三方面,各自的論述也會有不同的主題,真要回應與討論也可直接從主題中尋找 目前這主題的走向早已偏離原始"Talk "分類的初衷 以上建議mao版大 以下,就多元成家法案這主題,簡要分享目前所想的部分交流一下! 話題澄清:這話題為什麼會吵得沸沸揚揚?假如今天不是由伴侶盟提出,會如此具爭點?      若不是伴侶盟提出,這話題會如此被重視?首先,要看的是一個議題何被重視      必然有其脈絡與軌跡可尋,不可不察。      本法案目前討論的走向一直聚焦於"性傾向 "論戰,因為這話題最有爭點,      事實上也最挑戰人類的"倫理 ",早已超過了所謂"權 "的爭論,執著      於"權 "觀點討論只會愈戰愈模糊,目前爭戰的其實也多爭"倫理 "?      多元成家法案分[三案]:婚姻平權(含同性婚姻)、伴侶制度、家屬制度,      我其實不懂為什麼一直爭執於"性傾向 "與"權 ",事實上本法案初衷      我認為不只是"性傾向 "這回事的討論,更根本的課題是挑起大眾需重新      覺察與那早已被理所當然如此理解與默會的"家 "意象。 爭論澄清:任何法律的制定與修法,都不可能[一次]到位,如果我們對於先有後好      的法律制定歷程有所不滿,我們對於盡善盡美事實上也只是一種願景。      法的實踐現場,在人間。訂定遊戲規則時,人的意識極限只能將過往情況、      現前處境盡可能地梳理,期待對於[未來]能夠[全盤]未雨綢繆,不正      也變成一種烏托邦(所謂"全盤考量"是從哲學談之?還是從何談之?)。      又,白話來說"希望全盤考量未雨綢繆"意旨[配套]。如果先不打高空與      抽象論戰,事實上這法案如果通過,挑戰的其實是既存其他各項法律中與      "家 "有關的法律,到時候就都得通盤檢視(每一條法律的訂定,都有      其脈絡,這些法律的脈絡很可能相互兼容並蓄,卻也可能相互衝突)。      但,關於這部分,我想不只針對本法案,我們列舉當年"心理師法 "在      訂定時,不也上演了類似情況?先有後好or盡善盡美?(這是另個話題了)      我們對於[法]的期待是什麼?[法]又到底可以滿足我們些什麼?      關於這些,確實需要省思理想與現實這回事兒>法幾乎很難一次搞定,人的      處境一直在變動,[與時俱進]說來容易實踐難,真正要爭論與監督的,      事實上其實是訂法的[後續評估與追蹤機制],這東西不應該只鞭本法案,      所有[法]應該皆考量是否具備明確此機制(但這又扯遠且拉太高了)。 簡要分享己見: 關於多元成家法案有張精簡的圖表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1107/291975.htm(圖表) http://tapcpr.wordpress.com/%E8%8D%89%E6%A1%88%E5%85%A8%E6%96%87/(法案條文) 共分為三案進行,但我認為這三案指向同一件事:對於既存法理上的[家意象]挑戰 這個挑戰,卻也不僅僅只是法律層面的挑戰,更挑戰[道德]與[倫理] 以這邊提出的反論為例:https://taiwanfamily.com/?page_id=24 換言之,真正要討論的其實是每個人對於[家]都有各自的理解,法律的制定能否 儘可能滿足眾人對於[家]的期許?本法案其實要發聲的,是為一群[無家可歸]者 並不只是性傾向的向度談論,而性傾向這個話題恰恰好掀起[道德倫理]的敏感神經 (從倫理討論是一個有趣的面向,有機會再說吧~) 回歸初衷:[家]是什麼?在法理上什麼樣的條件可稱為[家]?為什麼這法案重要? 坊間有一些資料可供參考 我的違章家庭:28個多元成家故事 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526533 但,除了性傾向角度的討論外,事實上也還有很多角度是很少被提起的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31201/301846/ 如:[孤兒]的一種心聲 [家]到底如何被理解?被看待?被認識?很多時候早已超越了名詞定義 而是直指[意義]的討論 推薦一部個人頗喜愛的日劇:Home Drama(2004) http://baike.baidu.com/view/1447530.htm    你會看到除了性傾向的角度論戰[家]是什麼之外,還有很多更細膩與廣泛的面向 近年,國內也開始出現一些討論[家的意義]論文,有興趣也可以去搜尋看看 當然,回歸[法]層面來說,說真的,如果真的要用非常嚴謹科學的角度 不然就做個[家 概念]普查,徹底檢核目前國人的[家]的概念 (不然,Psy版就可以試看看try這個活動呀~做個小樣本調查) 不過,若做完概念普查後對應[現實處境],應會發現更多其妙的現象吧! 說真的,這次的修法主要針對[民法]親屬篇,當然若這條修了,其他各種與[家] 有關的法律也勢必會面臨到實務問題待處理 [如:各種與"福利 "相關的法條應該接下來會繼續討論不完吧...] 但,這情況也不是只有這個法案會遇到,任何欲制訂與修改的法律都可能面臨此歷程 一點心得分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4.191.125

12/21 11:44, , 1F
理性討論,且真正觸及核心,推!
12/21 11:44, 1F

12/21 12:28, , 2F
推這篇。好文章。
12/21 12:28, 2F

12/21 20:29, , 3F
題外話,我對這個板感到很感慨....(飄走)
12/21 20:29, 3F

12/21 21:06, , 4F
樓上板友,願聞其詳。
12/21 21:06, 4F

12/21 21:09, , 5F
我也滿想聽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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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02:00, , 6F
感概+1
12/22 02:00, 6F

12/22 02:00, , 7F
12/22 02:00, 7F

12/22 02:28, , 8F
=.=
12/22 02:28, 8F

12/22 02:45, , 9F
是在感慨什麼啦?好似自己都沒責任一樣。
12/22 02:45, 9F
q大,我相信會願意花時間po文討論,且願意對每個回應認真應答的情況 是對於自己的論述有一定程度的責任感存在,至少我看到Nao大蠻仔細地回應版友們提問 為什麼愈說愈失焦,關鍵在於彼此熟悉的語言使用習慣,使用語言時 視角、知識背景、論述、主張...等[落差]而呈顯如此局面 但,說真的...Nao大為他自己的論述辯護與發聲,這沒問題 每位版友也有各自的立場與發聲,這也沒問題 關鍵在於:我們可以對於任何說法表達自身的意見與主張,但我們是否清楚了彼此 到底在[說什麼],這部分其實很費心力。很多時候,受限於對語言的理解 不熟悉,對於知識領域的陌生,對於話語使用習慣、思考方法的不同... 乃至對於[說話者]或[文本]本身各種由讀者投入的各種想像...... 那個[畫面]就變得非常豐富了

12/22 02:56, , 10F
論理清晰。
12/22 02:56, 10F

12/22 03:44, , 11F
好清楚的論述,好棒的建議,試試看嗎?
12/22 03:44, 11F

12/22 08:11, , 12F
家概念普查不錯耶,比較想看這種討論
12/22 08:11, 12F
普查只是一個放大絕版的提示啦~普查說得簡單做起來需要很費工思考 另,真的作[家]概念調查,這裡面也會牽涉到一個問題--題項設計 此外,如果你/妳相信這是一個後現代的社會,概念即便萃取出來,對於 [家]到底怎麼想,我們究竟有能釐清到什麼地步?

12/22 08:16, , 13F
題外話: 對於心理板大多數人沒有被勸說成功我很感動
12/22 08:16, 13F
誰想勸說誰?到目前為止爬文看的討論串沒發現有任何[勸說]訊息出現 還是說我漏掉了什麼?

12/22 08:17, , 14F
如果已經在執業的板友可能看得出來這是什麼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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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08:18, , 15F
我自己是去諮商討論才知道的,但一般人跟當事人大多無自覺
12/22 08:18, 15F

12/22 08:29, , 16F
(會說有在執業比較容易看出來是因為社會上比較多這種事)
12/22 08:29, 16F
什麼狀況?社會上哪種事?imo大說一半,我不太清楚意思 以下補充:到底這法案的初衷是什麼?本文主要內容已提及,為一群[無家可歸]者,      特別是在[法律]定位上無家可歸者,尋找[歸宿]之所在。為什麼要修法?      很顯然地目前法律上所定義的[家],已無法滿足眾人現在的需求,也會發現      法的局限以及與當前處境的[落差]。 舉例來說:核心家庭(一個爸爸、一個媽媽,以及他們的小孩)是我們最常有的概念。 是否不屬於這個範疇的人就[沒有家]?單親、離婚、喪偶、孤兒...這些在家庭調查中 背景常出現的類別,在現行法律定義上是[沒有家]的。當然,家不只是這樣,還有更多 未被談及之處 "近代家庭的形成與終結 "(上野千鶴子著。商務印書館出版)裡面提到 日本社會研究當代家庭型態至少50種(當然,我們可以在列舉更多項) 這又意味著什麼?是我們對於家的理解有太多根深蒂固的既存影響,還是說我們太習慣 [有家],而沒機會好好去沉澱這被視為理所當然之存在 事實上,每個人皆[有]家,但又常[無]家,而在這若有似無的處境中漂泊擺盪 但,尋找[歸宿]我相信是人之常情,那種對於[根]的渴望與追尋 不論,這[根]用甚麼樣的方式去[定義],我想也很可能會遭逢與前述一樣的問題 請問,概念定義出千百種之後,然後呢?真正的關鍵是什麼? [意義]或許是一條解惑的可能性             ※ 編輯: kmbiyax 來自: 36.224.176.143 (12/22 12:45)

12/22 13:10, , 17F
真要說有責任感的話,可以先請兩位板友承認使用分身ID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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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3:10, , 18F
關於這議題尤其是同性婚的部分,我看到其他板也有使用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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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3:11, , 19F
ID做討論的情況。我認為為自己發言負責是基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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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3:13, , 20F
另外我覺得k大你用"落差"這個有含"高低"意思在內的詞不太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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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3:14, , 21F
當,好像說某些人知識水準較高、有些人較低所以談話沒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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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6:50, , 22F
我對imo也滿感嘆的,有很多話不知道要怎麼讓你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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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6:50, , 23F
也不是因為你覺得這樣是負責任,我就該聽從你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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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6:50, , 24F
換個ID對我來說並沒有障礙,為什麼你要用自己認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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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6:51, , 25F
正確來要求別人呢?我無法認同你的要求,恕難從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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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6:53, , 26F
朋友真真假假假真真,我真是受教了。在這種場合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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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6:54, , 27F
別把別人輕易掏心肺,不知道別人什麼時候會做出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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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6:55, , 28F
我跟你是朋友嗎?你這兩天對我的態度,你敢說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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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再做任何解釋,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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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6:56, , 30F
你跟N大現在把問題指向我的混淆,我不能為自己解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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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自己解釋得提到你的過去跟你上次哭著向我道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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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感覺是你好像很想要讓人做出你預料中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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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6:59, , 33F
上次你跟我說過你如果對我有意見會私信跟我說再在板上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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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聽你說了兩個小時,我說我不認為你做得到所以婉拒來往。
12/22 17:00, 34F

12/22 20:23, , 35F
知我者,莫若K大。
12/22 20:23, 35F
文章代碼(AID): #1IjG2l0V (PSY)
文章代碼(AID): #1IjG2l0V (PS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