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PG1900壞了
經過這幾天的強烈抗議後
今天肇基的人也打電話來說可以換支手機了
希望這次拿到的不再是瑕疵品
也讓大家以後要用國產機的先三思而後行囉=.=
不是對你們沒信心....而是拿到瑕疵品真的是會讓人很火大
※ 引述《chouyuu (I love Joe!)》之銘言:
: ※ 引述《sagax (每天都要逗妳笑)》之銘言:
: : 壞掉的 拿去直營或通訊行應該都可以
: : 不過要等大概7-10天
: : 建議直接拿去建北店 當天或隔天會好
: : 但修不修得好又是另一回事
: 我說一下我的經驗,以下絕對全是事實
: 大概一年前吧!我買不到2個月的J98出現故障
: 就是會自動關機,然後按任何鍵都沒有反應,完全無法開機
: 而且時好時壞,我拿去門市修,剛拿回來時都好好的
: 可是過了2.3天又壞了,有時候是一樣的問題有時其他的問題
: 就像許多板友一樣,門市跟客服也是都說不能換,只是幫我送修
: 就這樣修了3次,我來來回回跑了6趟(門市離我家不近耶)
: 重點是每次打電話問客服都不同人接的,每次我都要重說一次我的情況
: 想當然爾客服也是一模一樣的官方回答,現在回想起來我還真有耐心
: 但當我的手機壞第五次時,我終於忍無可忍了
: 先說一下,我家那邊戶政事務所有個法律諮詢的服務
: 每個月有一天會有不知道哪來的律師讓民眾跟公務員們免費諮詢一些法律問題
: 這個服務我不知道是不是每個戶政事務所都有,於是我就申請了法律諮詢
: 我將我遇到的情況一五一十的告訴那位律師
: 我說商家的回答總是:要一個禮拜內才能換新機
: 但律師說這種情況跟7天鑑賞期是不一樣的,因為這是物品本身有瑕疵
: 然後翻了一條民法給我看(我忘記是第幾條了,或許有需要的板友可去生活法律板問)
: 不過光看條文的確符合我所遇到的情況
: 總之我有權解約(我是綁約2年)、或是請求賠償之類的
: (由於記不太清楚了,這部份有錯請指正)
: 由於我不想白跑一趟又不能換,也不想在門市當面跟門市人員吵
: 所以我又再次打去客服,我也知道客服沒有什麼決定權,而且也很無辜
: 但為了維護自己權益,我發了個飆,是沒有說粗話啦,但就整個強勢
: 先講自己的遭遇,然後質疑PHS品質跟服務態度,說要換新機遭拒絕後
: 再批他們的官方回答,這回答我聽了都會背了,然後直接跟他說我諮詢過律師
: 講出法條以及法條內容,說我的情況可以解約,你不換新機我就要解約
: 這次遭拒我會寄存證信函去總公司,我已經沒耐心了
: 而且不要以為因為小錢我就自認倒楣算了,我就是會跟你槓到底的那種人
: 你不能決定的話就給我去找能決定的人來講,不然我跟你說那麼多也是浪費時間
: 以上等等(大概是這些內容吧,也有點忘了)
: 我當時真的超兇的,覺得有點對不起那個客服小姐(他是無辜的...)
: 爛的是那些躲在後面的傢伙
: 然後我終於聽到不一樣的回答了,他說他幫我問一下上面的人
: 然後會以最急件幫我處裡
: 過了1.2天我就接到PHS打來的電話,說我可以直接拿手機去我辦手機的門市直接換新機
: 直接去,然後告訴他一些基本資料跟看一下證件就好
: 然後我就拿新手機回家,從此再也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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