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鄉親啊 這樣對嗎
推
07/07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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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07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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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們的願望很卑微,因為手中什麼資料都沒有,就算要告,也是求訴無門,教官直接
可以接觸到營繕組的石明哲先生,所以才希望教官能幫點忙。
在沒有任何資料的情況下,要主張自己的權利其實是不可能的,也因此教官極力奔走下的
協調會為什麼會那麼重要?因為我們只能乞求學校的善意幫忙,你說要上法院嗎?請問你有
資料或證據嗎?別鬧了,前面有舍胞意氣風發地說"怎麼有人敢惹男四?男四專出一堆律師
跟司法官耶",或許的確是這樣,但是在你手中都沒有任何資料時,你要告誰?要怎麼提告
?訴訟會否因資料不夠、毫無證據而敗訴?程序是否拖延很長?面對一堆不確定性,到底要
怎麼捍衛自己的權利?我們都不知道。
所以,我們真的只有乞求學校的一點施捨與憐憫,既然很難接觸到學校的高層,只好求助
於最近的教官。或許用語稍為讓人覺得酸了一點,但在毫無頭緒與資料的情況下,還是只
能仰賴學校的協助,與廠商的善意。否則我們能有什麼權利呢?這是最現實的問題。
所以,並沒有針對教官,只是情急之下,希望能獲得一絲絲的資訊與善意,就很滿足了。
"權利"到底是什麼?照這種情形看來,真的只能仰賴廠商與學校的憐憫與施捨了,縱然身
為未來的律師與司法官,在沒有任何資料與證據的情況下,也是無能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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