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4/8夜點代拿爭議
不好意思,今天收到輔導員毫無誠意的mail真的讓人很難不生氣。
想請問說為什麼一定要寄信才能請室友拿夜點嗎?
1.敝人以為,請室友拿學生證代領已經有足夠證明室友間的授權跟信賴關係。
如果是為了偷吃夜點偽造學生證或偷拿學生證之類的理由,未免太不可思議。
而且這也已經屬於犯罪的範圍,應由當事人處理。也不是宿舍跟生治會的責任。
2.夜點既然已經訂好固定數量,那不管有沒有先寄信都會有份。
這樣的話,拒絕持學生證代領更不合常理。
因為請室友代領並不會減損其他舍胞的利益!
3.行政成本跟寄信者相比反而低
看一眼學生證核對姓名,學生證沒有輻射,應該不需要補貼葉黃素。
一封封核對信可能會有所出入(我有認識的舍胞這次有這種情形),而且也增加舍胞困擾。
最後,拒絕代領就算了,8點就直接開放讓吃過的人領算什麼?
很多舍胞(包括在下)有社團、有課(9ABC、補習)、上班等原因,通常8點以後才會回來。
在有室友願意代領的情境下,難道這時不能先廣播讓沒寄信但願代領的室友領回嗎?
也可以同時廣播讓還沒領取的本人過來領。
但生治會與輔導員做的事竟然是直接犧牲舍胞的權利。
事後再寫信辯解已經告知時間,為什麼你們不來拿?
就是因為已經知道這個時間不方便才請室友拿學生證代拿的好嗎?
在下無意要求你們為你們的疏失賠償我應得的權利(夜點),不過你們要賠也是可以。
在下的目的只是希望你們真誠地道歉面對錯誤,儘管無可彌補。
請你們不要再只顧自己方便,犧牲他人權利。
最後,提醒你們,這次夜點一樣是黑箱作業,
沒有問過舍胞(白板/MAIL)就擅自決定食品與口味,跟上學期不但一樣還侵害更甚。
你們真的有在反省嗎?
還有一次夜點,希望你們可以好好盡義務負責任,而不是官樣推托河蟹。
對了,如果看到本文覺得在下語氣很衝讓你們不舒服的話,
那也請你們注意自己回文時的語氣與禮貌,
因為在下不過是仿照這屆生治會過去所有回覆舍胞意見的句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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