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不要在電話中答應投保

看板NetRumor作者 (小孩麟)時間17年前 (2007/07/09 22:1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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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追追追在04年就有的報導 ...也就是說這件事op的有點久囉 以下引用網頁 http://www.ettoday.com/2004/03/23/515-1603274.htm 網路追追追/請大家小心慶豐銀行和保誠人壽? 2004/03/23 12:06 有接過信用卡銀行打來推銷保險的電話嗎?有付過你沒有同意卻「強迫中獎」的保費帳單 嗎?最近網路上流傳「慶豐銀行和保誠人壽」就是在做這種令人「髮指」的事--真的嗎 ? 這封信流傳的速度想必很快,慶豐銀行很快就貼出他們的澄清,寄這封信的「當事人」不 知是誰,姑採慶豐的說法。簡單的說,照慶豐的公告,是有這件事,但是是誤會,而且現 在也沒事了。(參見:慶豐說明)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上說「經本行調出電話錄音查證結果,確為客戶同意投保並親自告知卡 片號碼等相關資料,同時亦獲得當事人確認無誤。」--換句話說,信上說「並沒有同意 」並不正確,這一點,對這類糾紛的處理是很重要的關鍵,如果沒有錄音,慶豐要澄清這 件事的困難度就高了。 在轉寄信開頭就有人質問:「沒有人認識銀行的人,問一下,這樣真的可以做合法的扣款 嗎?..... 我覺得扣款程序有問題,一點都不合法...... 沒經過本人同意的授權簽名文件 ,可以直接扣款嗎?.....」 針對這問題,聯合報2004年3月2日的家庭副刊曾有一篇專題報導,上面說了:「財政部對 不同的保險有不同的規範,有些內容較簡單的保單,允許口頭約定就成立,保險公司只要 申請業務核準許可,即可作業。」--我們在「保險法令判解查詢」資料裡沒有找到這段 話的依據。 經我們記者再向財政部保險司壽險科詢問,壽險科表示,銀行銷售保單必須透合法的保險 代理部門與具備證照資格的業務員才可銷售保險,銷售同時必須取得信用卡客戶同意才能 扣款,如果雙方沒有意見,就沒有違法的問題。且銀行大多會保存雙方當時的通話記錄避 免日後糾紛。 換句話說,就是口頭約定可以成立,也可以開始扣款,不過,政府在這方面也給了要保人 保障,也就是契約撤消期,在銀行寄給要保人保單後十天內,都可以撤消保單,銀行也要 全額退還已扣的費用。(參見: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 在我們刊出網路指控信件後,也有網友來信指出碰到類似信上的情形,不過是不同家銀行 與人壽,而且「真的很難退...」關於這一點,其實還有一個救濟管道,就是寫信向壽險 科申訴。 另一方面,如果按照消保法及施行細則規定規定,這種「不請自來」的買賣行為,也稱為 「郵購買賣」,所謂郵購買賣之交易型態,就是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 真、目錄之寄送或其他類似之方法,使消費者未檢視商品而為要約,並經企業經營者承諾 之契約。」(參見:消費者保護法第二條及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第三條) 因為郵購買賣是以商品無法檢視就締約為前提,所以消保法在這方面對消費者的保護很 多,如第十六條規定「企業經營者應於訂立郵購或訪問買賣契約時,告知消費者本法第十 八條所定事項及第十九條第一項之解除權,並取得消費者聲明已受告知證明文件。」郵購 的商品也享用七天內無條件退貨的權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135.192
文章代碼(AID): #16aa8nyd (NetRum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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