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駕駛人的疑問

看板NetRumor作者 (Rebirth)時間18年前 (2005/10/12 11:18),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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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表姊之前開車被機車撞, : : 是機車自己撞上來,然後騎士倒下摔傷, : : 法院卻判表姊得賠他的醫療費。 : : 法官的依據,似乎就是上述的條文。 台灣發生車禍常常都是說自己對別人錯 如果真的是自己對會講得更大聲 : 推 meisterhaft:沒有那種條文,那樣的判決結果應該是和法官與個案事實갠 09/30 02:07 : → meisterhaft:相關~因為很少有那種單方完全無過失的情形 09/30 02:08 我同意這個推文 我發生過一次車禍,簡單來說是我機撞上汽車的側面 但發生的過程是 我綠燈直行,我是騎的不慢,大概有60km/hr 在要經過路口時一台對向汽車要綠燈左轉 雖然它是綠燈,但它應該要讓直行車我先過對吧? 結果它硬是要轉過來 然後那個白痴女性駕駛轉過來就算了,看到我竟然嚇得把車停住 形成這樣的情況 汽車(停) ↑ 機 車 我煞不住車就撞上去了 駕駛一下來先call她老公,再call警察(她這樣的舉動是沒有錯) 但這是我第一次發生車禍,嚇壞了,沒搞情楚路權是我的 就在兩位警察跟她老公說她車也補撞凹了,就和解吧 我才說一聲好,警察馬上說沒事了,走人 凸-.- 我受傷那位駕駛連道歉也沒有… 台灣的路權觀念很差,也不會大車讓小車 說是禮儀之邦真是貽笑大方 我曾輕騎機車讓行人先通行,結果被後面的車按喇叭 開車的人常常會說機車常常自己會撞過來 但有沒有想過自己在開車的時候常常沒注意到車身右方的路況 想切就切,反而守規矩的人被叭叭叭 靠,變黑特文了 -- 接吻只有兩種,一種是和有錢人的接吻,另一種是和窮人的接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6.8.35 ※ 編輯: kiou 來自: 61.56.8.35 (10/12 11:34)

10/13 02:19, , 1F
中肯
10/13 02:19, 1F

10/28 09:21, , 2F
推 中肯 超級感同身受
10/28 09:21, 2F

11/28 17:40, , 3F
只能說:開車人嫌騎車人,騎車人嫌開車人~大家不管是똠
11/28 17:40, 3F

11/28 17:41, , 4F
開車或在騎車,都會互嫌 XD
11/28 17:41,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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