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錯誤的法律觀念(作者:王麗能律師)
※ 引述《bottger (小蘋果)》之銘言:
: 收到的轉寄信,我覺得內容不離譜,不過為了求證還是PO上來..
: 希望相關專長的人可以幫忙求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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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錯誤的法律觀念(作者:王麗能律師)☆
: 第二則
: 正確觀念:公司欠錢只能找公司要,不能向個人要。
: 錯誤觀念:公司欠錢可找負責人個人要錢。
這裡我有問題~~
不能跟公司負責人要錢是因為公司種類的關係吧
如果公司是無限公司或兩合公司
其無限責任股東必須對公司債務負無限清償責任
這時候公司錢付不出來~就可以找負責人要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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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85.47.180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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