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26樓豪宅殺風景 內湖人不依

看板Neihu作者 (http://goo.gl/9FACY)時間9年前 (2015/01/31 13:22), 9年前編輯推噓4(7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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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沒有100公尺高本來就不用環評 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 26條 高樓建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 一、住宅大樓,其樓層三十層以上或高度一百公尺以上。 2.日照權的定義: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23條 依本條興建之建築物在冬至日所造成之日照陰影, 應使鄰近基地有一小時以上之有效日照。 看一下四周的鄰地吧 https://goo.gl/maps/R9cQY 冬至日絕對有1小時以上的日照好嘛 後面那些公寓 這棟是遮到它的東北方而非南方 根本不可能在冬至日讓那些公寓照不到1小時以上的直接日照 遮住他們面北公寓一樓日照的是防火巷後面的公寓 3.就算沒有容移,還是一樣可以蓋20樓以上 只有單層面積再縮小一些,要蓋26樓都可以 住三高度比是1.5 , 後院深度比是0.25 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 12條 住宅區建築基地臨接或面前道路對側有公園、綠地、廣場、 河川、體育場、兒童遊樂場、綠帶、計畫水溝、平面式停車場、 行水區、湖泊、水堰或其他類似空地者,其建築物高度比之計算, 得將該等寬度計入。 該地正面面碧湖公園,所以說算高度比要蓋幾百公尺都行 重點在後院深度比 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 25條 後院深度比:建築物各部分至後面基地線之最小水平距離, 與各該部分高度之比。建築物不計建築物高度者與不計建築面積之陽台、 屋簷、雨遮及後面基地線為道路境界線者,得不受後院深度比之限制。 這建案基地後面是是麗山街,已經鄰道路 所以不受後院深度比之限制 4.本案在民國101年已經拿到建照,建照號碼101-0267 民國102年申請變更建築基地,民國103年通過 結論:完全合法啊! -- http://www.dumpt.com/img/viewer.php?file=xwhcojxt2jf5pvfe6ifj.jpg
巨人殘忍食人照 <慎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5.16.18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eihu/M.1422681750.A.0D0.html

01/31 13:27, , 1F
建商也不是白癡XD 蓋26而已可能是怕超過100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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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13:29, , 2F
閃環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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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14:20, , 3F
推專業,只是有一元帶頭,恐怕就走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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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19:03, , 4F
這個案子絕對是合法的,無庸置疑,只是社會觀感不佳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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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19:04, , 5F
政府應該設限容積轉移的漏洞,避免便宜地段轉移到高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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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19:38, , 6F
商人當然合法啊 但是一般市民做得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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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20:17, , 7F
你有辦法跟謝家買下這塊地的話,剩的都不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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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20:18, , 8F
就正常請建照的程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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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億跟地主買下土地 蓋好一戶賣2億 超好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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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22:35, , 10F
不止20億好嘛,那塊地分成好幾次買的,至少花了45~50億
01/31 22:35, 10F
http://house.chinatimes.com/content-indexNews-content.aspx?NewsID=28411 勤美旗下璞真建設的購地案,為第4季罕見的千坪、大面積土地交易案。 昨天璞真建設公告以每坪201.9萬元的價格,持續買下碧湖旁土地1,250.23坪 ;加上3月以來陸續以20餘億元買進的1,276坪,目前璞真至少掌握碧湖2,526 坪土地,堪稱內湖少見的大面積豪宅開發案。 ※ 編輯: sdhpipt (118.165.16.182), 01/31/2015 22:38:41

02/01 16:07, , 11F
依法侵害他人的權利,謝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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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16:24, , 12F
請問樓上法學專家侵犯哪一條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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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23:33, , 13F
讓覺醒公民不爽就是犯法,你不知道嗎? 世道就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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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 01:58, , 14F
樓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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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 12:06, , 15F
覺醒公民說你犯法就是犯法,柯p快鍘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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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 12:40, , 16F
看看樓上某些嘴臉 難怪可以討論的事物會變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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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 12:43, , 17F
就說合法侵害權利了,享受景色好看的公園也是一種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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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 12:44, , 18F
合法不代表正確,尤其KMT立的法…還需要多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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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 18:07, , 19F
現在公民對不正確的事也有意見 也會被抹成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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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 19:19, , 20F
這塊地是住三,你不准他蓋就是侵害他的權利好嘛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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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 19:21, , 21F
為了後面的房子視野好,不准前面的合法建地蓋起來,真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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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00:31, , 22F
奇妙的事情很多,海砂屋危樓想要都更,9成同意都沒用
02/03 00:31, 22F

02/03 00:38, , 23F
所以這9成同意戶侵犯1成的權利嗎?還是反過來呢?
02/03 00:38, 23F
文章代碼(AID): #1Kp6QM3G (Nei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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