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成功路2段320巷60號單行道號誌問題

看板Neihu作者 (說一)時間10年前 (2014/07/03 09:53), 編輯推噓24(32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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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g730503 (小鄭)》之銘言: : 但是回信的時候卻說明"每天經過有注意到",那不是很矛盾嗎? : 後面也補上了"都一直還是有人直接行駛進入" : 這不就是很明顯的投機取巧心態嗎?... : 反正看到大家都這樣騎也沒看到有人被抓 我住這附近, 只要往這方向, 一出門就是先到這路口, 所以每天還是會經過這, 只是, 我知道這邊是7-9是單行道後, 我都改在這路口右轉至民權東路再左轉, 再也沒進入過這路段. "都一直還是有人直接行駛進入"這話的意思是, 我每天經過時 還是看到很多人會進入這路段, 我不認為這些人都是抱持著明知故犯的心態, 應該是有不少人也是沒看到左側(對向)禁止進入的標誌. : 結果警察真的抓了才擺出受害者的姿態... : 再來,標誌如果放置在右方紅綠燈的話就會變這樣: : http://ppt.cc/lQBy : 這樣放置不是更混亂了嗎? 我覺得這樣放置很明顯也很清楚, 7-9的時間前方禁止進入. : 到底是不能右轉、不能左轉、還是不能直走?還是整個路口都無法進入? : 而且前方巷口那麼窄,真要沒看到那個禁止進入標誌是否也太說不過去了? 如果是不能左轉的號誌應該是 http://ppt.cc/81k1 不能右轉的標誌是 http://ppt.cc/ejN7 這都是同一個十字路口的號誌. 其他的方向都是依規定在右側. 你可以看法規, 要設立在非右側是有一些特殊的情況, 都列在第17條 這路口沒有府合17條內條件. : 最後,建議原PO就當作花錢買個教訓吧... : 以前如果真的不知道沒關係,這次被警察抓了就自認倒楣吧! : 畢竟是違規在先,至少以後你都知道這邊7-9點不能進入了~ 是的, 我覺得是我沒看到的話, 我花錢買經驗沒有關係, 但是我覺得現在的標誌並不清楚, 所以導致每天還是有很多的人不知情進入, 這樣設立是不是就失去了設置的原意, 既然做了就做好他, 這是我的想法, 所以反應給台市府, 市府認為這樣沒有問題, 沒有跟法規不府, 不想改善, 也只能請大家多加注意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1.236.11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Neihu/M.1404352439.A.13A.html

07/03 13:48, , 1F
17條中的第一和第二項,我認為就足以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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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還是可以去詢問相關單位,確認是何種情況設置在左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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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3:51, , 3F
建議直接去電詢問,用電子郵件回覆的都是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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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3:54, , 4F
18條是解釋17條第一項,可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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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6:30, , 5F
如果已視距受限者來解釋架設在左側紅綠燈, 非右側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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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同一路口同一條件, 為什麼只有西側在左邊, 南北側右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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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奇的是,如果mail他們不會處理的話,去電他們就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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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6:46, , 8F
我懂你的意思,但是是同一條件嗎?北向南方向為禁止右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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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向西方向為前方道路禁止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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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有被開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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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經驗是不論會不會處理,電話溝通直接明瞭,電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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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打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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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相似條件下,西向東方向,左側紅綠燈有個禁止大貨車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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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標誌,也是在左側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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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西湖國小這邊的路口也是有標誌放置在左側的,所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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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疑慮非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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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路口東西南北向, 都有左右兩側紅綠燈, 都還有懸掛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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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禁止直行,左轉,右轉,都是靠右的用路人要看號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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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西側有什麼不同之處要懸掛左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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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市府回答我的答案是,依73條,73條內容是, 禁止進路的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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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有盡止進入的號誌. 這沒有回答掛左側的原因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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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信箱不處理的話, 我實在看不出去電能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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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8:45, , 23F
因為禁行的是西向,如果放右側,意思是前方路口禁行,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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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直行,也不能左右轉,只能迴轉,因次不足供用路人辨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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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也沒有不處理,只是處理的結果你不接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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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針對性,很多地方都是這樣,我特別拍了幾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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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8:56, , 2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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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8:56, , 2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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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9:02, , 30F
我就以第三張照片來表達好了,我的認知掛左側代表內湖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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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段355巷禁行;掛右側代表內湖路二段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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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05:37, , 32F
對不起我真的想噓了,實際上你就是違規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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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07:48, , 33F
請問原po是不是覺得要把號誌燈桿整根移到右側7-11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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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07:51, , 34F
其實我覺得目前這樣設置,一般人也都能識別啊,移到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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側並不會特別提高辨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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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照原po您最原始的發文,您在等紅綠燈時習慣看近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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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注意遠端的號誌,那把遠端的牌面移到右邊意義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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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09:43, , 38F
我想表達的是就這地方的號誌就法規來說,法規是已設置在右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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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09:44, , 39F
為原則,市府沒有回答這地方設立在左側的理由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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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40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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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視距受限者, 小弟我覺得這邊空間還夠可以設立立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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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 這很主觀,交管處回答我的是已73條設立,這我覺得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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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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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po在內湖板, 我想的是,我每天還是看到很多人進入,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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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人一樣是沒看到號誌,不知道這是區間型單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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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管處不會把號誌做更動的情況下,是不是能提醒更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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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條有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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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進入標誌「禁 1」,用以告示任何車輛不准進入。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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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禁止車輛進 入路段入口顯明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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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誌顯不顯明的問題,既然教管處認為是顯明的,那就再交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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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去判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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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明之處 就是要設在明顯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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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您認為對向紅綠燈旁是明顯的地方,但有些人可能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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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應該要討論的是違規者心態,而不是要求移動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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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即時是紅燈,還是有闖紅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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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 所以才需要16條, 標誌以豎立於行車方向之右側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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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我想是少數,為了少數人影響到多數人,這就不好,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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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應請少數人注意交通標誌,遵守規則,而不是覺得要在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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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異動或修改,另外警察定點舉發,這不就也是提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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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非應或必須...已經提過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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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3:26, , 100F
很抱歉,號誌改為右側豎式號誌,不知這樣會如何影響大多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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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3:34, , 101F
這一樣也是提過了,容易造成用路人誤判為前方路口禁行,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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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逕行迴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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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就是視距的問題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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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在7-11旁設立豎式號誌嗎?這樣空間和視距更受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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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我還認為會影響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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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那些人並非"沒看到",選擇性看不到,反正沒有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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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6:17, , 107F
會抓,而且也一堆人進去,那就不管號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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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7:18, , 108F
是的,基本上我不相信正常人看不到一個直徑超過50公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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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形,它甚至比紅綠燈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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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23:08, , 110F
沒想到竟有人如此固執己見 一直跳針在不是重點的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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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23:11, , 111F
禁止進入牌的特性是 此牌面之後禁止進入 左右側非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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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pt.cc/cqeG 中華路武昌街口街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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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23:13, , 113F
如果禁止進入牌放在近端右側 所有車連馬路都不用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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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23:14, , 114F
你這麼想放右側 乾脆去遠端右側自己放一支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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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09:55, , 115F
在決定放左右側之前 請先思考到底禁入起點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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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09:56, , 116F
連起點都搞不清楚 在那邊爭左右側只是貽笑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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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0:01, , 117F
放近端 代表禁入含路口 放遠端 代表路口後才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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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10:11, , 118F
我也覺得你是因為要被罰錢而惱羞,無理取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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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10:12, , 119F
哪一個謹慎的駕駛人經過路口會不注意紅綠燈?
07/07 10:12, 119F
文章代碼(AID): #1JjBUt4w (Nei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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